比奧運金牌更重要的事

(圖/中時奧運採訪團、六月提供)

隨着巴黎奧運進入到中後期,各個運動競賽項目的決賽成績皆一一揭曉。8月4日 晚上,我國羽球雙打麟洋配再度獲得奧運金牌的確是臺灣值得慶祝的一晚。

先前許多被看好的優秀選手,包括楊勇緯、賴主恩、小戴、周天成或謝淑薇等,由於各種因素止步前四或前八或前16強而未能獲得獎牌,無法站在頒獎臺上着實讓國人覺得可惜。

幾位選手經過國內媒體採訪後大多流下眼淚,甚至表達未能達標奪牌辜負國人的歉意。不過,若仔細探究歷史,現代奧運會的創辦人,法國教育家古柏坦(Coubertin)當初所主張的意義,是希望歡迎世界各國好手參加奧運來促進友誼與世界和平。

也就是說,「參加比得勝」 來得更爲重要。追求金牌或成績對於運動選手來說當然都非常重要,且追求金牌本身沒有錯,錯的是非「金」不可、唯「金」獨尊的制度,這也是違反參加奧運會原來的宗旨。

因爲,能夠選上國手代表國家去比賽奧運,已經是一件非常不簡單的事情,因爲這已經是一種至高無上的榮譽,應該值得高興與慶祝纔是。所以我們很希望國內的大衆媒體也可儘量塑造出正面參加運動競賽的價值觀,如此,也可以影響選手、教練家長們,甚至是大衆的價值觀。

就運動競賽的本質來說,追求金牌也好,追求成績也好,重要的是如何盡力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與目標。在許多運動哲學研究文獻當中告訴我們,運動比賽中的勝負,除了運動員本身的實力外,往往有時會摻雜許多各種因素,包括所謂的 機率 、運氣 與臨場發揮 的狀況等。所以我們也盼望各項運動教練在未來的執教過程裡,除了能夠建立選手對於比賽的態度,發揮競技運動精神,盡力的完成每一場比賽的正面信念的價值觀以外,也能進一步理解,當一位頂尖運動員不斷盡全力超越自己的同時,已經創造出了比金牌更高的價值。而這也是奧林匹克精神教育在學校基礎養成教育中的必要元素。

奧運精神所強調的是「更快、更高、更強」 的追求卓越精神,除了金牌以外,還有更重要的是展現運動參與者其「盡其在我」 真正盡全力的發揮。讓我們繼續爲我們的選手加油與喝采吧!(作者爲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