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槓900片口罩 中校換來10年重刑

後備指揮部中校李志被控盜賣國家口罩900片,臺北地院依貪污罪重判10年2月徒刑。(本報資料照片

去年新冠肺炎疫情甫爆發,後備指揮部中校李志交受派督導口罩國家隊,卻盜賣醫療用口罩900片,案經臺北地院審理認爲,李的犯罪金額雖不高,卻嚴重影響公益,昨日依《貪污治罪條例》侵佔公有財物罪重判10年2月徒刑,禠奪公權5年;協助運輸上士張政陽,因認罪並繳回1000元犯罪所得,獲輕判1年8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緩刑3年。

經判決指出,衛生福利部因應疫情,2020年2月14日起全面徵收醫療用口罩,並由疾管署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協調國軍支援口罩生產工作。李同月18日起受派擔任廣鉞淂公司的督導官,負責口罩點交等職務張則是李的舊部屬

去年2月23日,張男李男邀約,開車到廣鉞淂敘舊李先向廠內人員藉詞找人整理口罩,把1箱零散口罩從產線搬到大門,指示張趁人不注意裝進車內,張心中雖有疑慮,但仍照辦。隔天2人又以同樣手法搬走2箱口罩,總共侵佔約900片口罩,李男當晚即將口罩以8000元賣出。

李被起訴後否認犯罪,辯稱他販售賣是防塵口罩,來源是在湯包店工作的胞弟,不是國家徵用的醫療用口罩。但共同支援廣鉞淂的其他軍士官證稱,他們都知道李偷搬口罩,曾要求歸還,李卻未正面迴應,因此向上陳報。李男被抓包後,還曾傳訊友人「想說偷拿一些口罩出來賣,結果被發現」、「士官長應該是想要好處」等語,合議庭因此認定李男犯行明確,並痛批當時正值疫情之初,民衆恐慌致防疫物資需求緊張,李身爲支援勤務最高指揮人員,卻堅守自盜,嚴重影響公益,犯罪情節重大,不宜輕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