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歲以上買投資型保單要家屬陪同? 金管會:通盤檢討各種保單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5日)出席財政委員會,受訪時表示,保險局正研擬針對70歲以上長者買投資型保單,需由家屬陪同。金管會主任秘書施瓊華表示,不只投資型保單,針對高齡者評估強化措施,會通盤檢討所有非傳統保障型、較複雜的保單,例如有匯率風險的外幣保單。
施瓊華表示,還沒有規定一定要70歲以上民衆買投資型保單要家屬陪同,保險局現在是希望通盤研議,針對高齡者購買比較複雜的壽險商品,評估有哪些強化措施,不一定會說是家屬陪同,正研擬包含電訪內容加強、電訪比例增加等其他措施。
保險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過去有接過投訴,爭議的險種以投資型保單居多,高齡者透過銀行理專推薦買投資型保單,事後家屬覺得買保險怎麼變投資,且有虧損,於是家屬陪同老人家來申訴,似乎是雙方銷售有誤會,保戶不知道自己買的保單性質,在這案件上保險局會衡量招攬部分是否有缺失。
蔡麗玲也提醒,投資型保單連結到投資商品,跟一般壽險保障的保單不一樣,通常是虧損時就常發生爭議。按照規定,投資人透過銀行通路招攬投資型跟外幣保單,賣給70歲以上民衆一定要辦理電訪;而一般保險公司業務員,除非販售的投資型保單有連結結構型商品外,其他則採抽樣電訪,外幣保單就沒有這規定。
金管會主任秘書施瓊華也強調,保險局絕對不會禁止70歲以上民衆買投資型保單,也不會限制只能投資多少金額,會尊重每一位高齡者的自主權,高齡者也有理財需求,但會希望爲年長者多做一層保護,重點是希望透過強化措施,讓保戶清楚知道自己買了什麼,也希望保險公司在KYC(客戶身分確認)上能做更完備。後續修正應會在投資型商品相關注意事項,或是招攬子法裡做要求,但保險局還需要跟業者討論實務上的措施,還沒有限制時間點,會盡快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