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毒品戒癮治療2.0 檢方聯手醫院建立「戒癮醫療SOP」

▲苗栗地檢署推動毒品戒癮治療升級2.0,跟5家醫療院所簽署合作備忘錄。(圖/記者楊永盛攝,下同)

記者楊永盛 /苗栗報導

苗栗地檢署爲提升毒品戒治成效、轉換戒癮者爲「慢性病患」角色,今天(30日)由檢察長蔡宗熙主持簽署「苗栗地區緩起訴毒品戒癮治療合作備忘錄」,在縣長鍾東錦見證下,促成5家醫療院所結盟,將苗栗的戒癮治療里程碑升級,希望大幅降低施用毒品人口的再犯率。

簽署儀式今天上午11點在苗栗司法大廈一樓大廳舉行,由苗栗地檢署檢察長蔡宗熙主持,邀請苗栗縣長鍾東錦、衛生局長楊文誌和社會處長張國棟見證,與苗栗醫院院長徐國芳、豐原醫院院長賴慧貞院長、大千綜合醫院總裁徐千剛、大千南勢醫院院長洪國翔和爲恭紀念醫院副院長陳敏雄等五家醫療機構,共同簽署「苗栗地區緩起訴毒品戒癮治療合作備忘錄」,完成苗栗地區具有歷史意義的戒癮治療里程碑,檢醫和縣府共同合作將苗栗縣的戒癮治療處遇再向前推進一步。

▲苗栗地檢署推動毒品戒癮治療升級2.0,跟5家醫療院所簽署合作備忘錄。圖爲檢察長蔡宗熙(圖/記者楊永盛攝)

地檢署指出,法務部委託專家研究,發現相較於傳統刑罰或機構性的處遇手段,完成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即緩護療)的再犯率(35.6%),比其他處遇方法(監禁72%、觀察勒戒45%、強制戒治57%)的5年再犯率大幅降低,顯示緩護療具有較爲溫和且可幫助毒品施用者維持社區連結、抑制再犯的效果。

蔡宗熙說,2007年他擔任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時,跟各界共同在苗栗推動戒癮治療,當時單純施用美沙冬消極替代療法,未來的戒癮2.0版本,結合精神科、心理治療師等身心靈的全方位毒癮戒治,將過去單純的毒品被告者,透過標準化的戒癮流程,將獲得緩起訴的吸毒者,轉換爲「病患」身份,相信能大幅降低施用毒品再犯率。

他表示,去年成功轉介戒癮佔毒品案被告的5%,今年轉介人數已成長爲23%,增長個案數4倍,未來跟醫療機構合作,推動以醫療爲核心的緩起訴施用毒品戒癮治療,並建構以家庭爲中心的多元處遇,包含:家庭支持團體、家庭親職教育、藥癮者自我效能訓練等,期望幫助施用毒品被告脫離毒品,邁向康復,重新成爲家庭與社會的力量。

衛生局長楊文誌說,衛福部支持毒品戒治替代療法方案中,進入戒癮治療的自願者,每次治療僅需負擔30元,療程至少需持續9個月;地檢署說,自願戒癮的毒品吸食者,經醫療機構評估符合標準,檢方籤核緩起訴處分書,但若3次未依如期前往戒治,檢方撤銷、改回正常起訴給法院審判流程。

簽署會中,邀請苗栗福星教會牧師黃靖翔等3位,他們曾陷入吸毒深淵,現身見證分享戒癮成功的經驗,強調要在多方努力和支持下,以及專業處遇對他重返正常生活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