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房住7人!合室當雅房「14000元徵交心室友」 內行拋4哉問…網傻:當盤子?
▲網友不解,合室竟可當成雅房出租?(圖/翻攝臉書檯北租屋、出租專屬社團,下同)
在異鄉求學、打拼,不少人會找室友一起同住,除了可省租金也可排解寂寞!近日臺北一名女網友在租屋社團表示,想以雅房一個月14000元徵室友,雖然地點處精華地區、交通四通八達,然而整個招租文卻像個聚會文案,屋況簡介與房內照片也不夠詳細,引發網友質疑「把人當盤子在坑?」
「在這裡,我們想要找的不僅僅是室友而已,而是能夠一起經營生活的人!」一名女網友在臉書《臺北租屋、出租專屬社團》徵室友,地點位在臺北東門站附近,是一棟高級電梯大樓,房子約60坪大,5間房有2間衛浴設備,可容下7人同住,每人月租金14000元不含電費,最快7月就可入住。
有別以往一般簡潔扼要的租屋文,原PO卻洋洋灑灑寫了4千字,盼望室友們能一起經營生活,可透過烘焙、畫畫、音樂等嗜好,定期在家中舉辦活動,她也附上三五好友聚會的照片,可見每人都沉浸在歡樂氣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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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13張照片中,有9張都是人物照,僅有4張才清楚看見屋裡實況,落落長的徵室友文PO出後,讓不少網友看傻眼,紛紛直呼「真的母湯,一萬四這啥鬼」、「會包裝會行銷真的好重要」、「這樣的共生就是:直接找人來幫付房租啊」、「包裝的很好,這些都是其次。我只想先知道60坪總價租多少,我租的坪數有幾坪,剩下的都是後面才需要考量的」、「把人當盤子在坑?」、「合室一萬四真的有誇張,沒什麼隱私感…也算雅房」。
也有專業網友拋出問題,「我替廣大網友以房仲的角度幫忙問這些問題,如果樓主回答得出來,有興趣的可以考慮再去看看,1.簽約是跟大房東簽約還是室友(二房東)簽約?2.與大房東簽約的話就非共生,而是單雅房出租3.與二房東簽約的話,大房東是否同意?那又是否能申報租賃支出?是否可以公證申請租賃補貼?4.承租爲和室雅房,隔音較差,若居住隱私遭侵犯,是否可無條件解除契約並全數歸還押金不得任何理由扣押?」
對此,一名自稱是原PO室友的網友迴應,「單看租金確實偏高,不過以地段,客廳廚房等等裝潢跟設備齊全度來說,並不會輸給巷弄內的老舊公寓,更何況還有24小時門禁保全,出入很安全,來看過就知道,總之去年搬進去後到現在覺得還不錯,室友們彼此感情也都很好也沒什麼問題,但我們都不是房東,都希望可以找到一起住家庭式分擔租金一起生活的室友,價格上有所考量的話也沒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