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1女臉書散播不實疫情訊息 嘉檢各罰1萬元緩起訴
嘉義市政府日前澄清網傳假有人確診是假消息,呼籲民衆勿轉傳避免觸法。(嘉義市政府提供/張亦惠嘉市傳真)
嘉義市警方日前在臉書發現顏姓女子、簡姓男子散播不實的疫情訊息,訊後將兩人函送嘉義地檢署偵辦,嘉義地檢署26日偵查終結,認兩人均涉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及傳染病防治法等罪行明確,考量2人均年輕識淺,因一時失慮而犯罪,分別給予法治教育及向國庫支付新臺幣1萬元的附條件緩起訴處分。
顏女在臉書臉書看到不實嘉義市確診消息及足跡就轉貼在自己臉書,友人簡男看到後再轉貼,2人轉貼前都未求證即貿然轉貼不實訊息。檢察官認顏姓、簡姓被告均涉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及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散播有關疫情不實訊息等罪行明確,考量顏姓被告年僅18歲且已婚育有1子、現復懷孕7月;簡姓被告年僅20歲,2人均年輕識淺,因一時失慮而犯罪,均已深具悔意、態度良好,且無犯罪前科紀錄等情,分別給予法治教育及向國庫支付新臺幣1萬元的附條件緩起訴處分。
嘉義市衛生局指出,疫情升溫,發現網路傳出不實訊息,並於社羣、LINE傳播,造成恐慌,提醒民衆確診足跡與防疫資訊由指揮中心公佈,網路謠言不可輕信,市民朋友勿驚慌、需查證,若傳播疫情謠言或不實訊息,最高可處300萬元罰金、3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