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藝人高凌風兒「寶弟」酒駕 被罰8萬元緩起訴1年

已故藝人高凌風兒「寶弟」酒駕,被罰8萬元緩起訴1年。(中時資料照)

已故藝人高凌風兒子寶弟(葛兆恩)在今年6月底,酒後找人代駕開車回家,卻因代駕找不到停車場,自行把賓士車從地下室開到路邊,因違停紅線遭警方盤查,警方發現寶弟渾身酒氣,酒測值達0.61毫克,涉嫌公共危險罪。臺北地檢署今天(10日)給寶弟緩起訴處分1年,並命他支付公庫8萬元。

6月30日清晨,信義警分局員警巡邏時,發現一輛賓士車從地下停車場駛出後,違停在車道旁紅線,警方上前盤查,發現駕駛爲寶弟且渾身酒氣。警方對寶弟酒測,酒測值達0.61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臺北地檢署訊後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