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貓咪遭棄養13死 惡女求刑10個月
臺北市一名彭姓女子從去年6月開始積欠房租,還把飼養的15只貓擺在租屋處不管,4個月後房東找上門,才發現房子裡都是貓屍,只剩3只貓啃食同伴生存。士林地檢署認爲她虐待動物,依照傷害動物致死罪嫌起訴,求刑10個月。
這是去年10月讓人怵目驚心的場景:一隻只貓咪動也不動躺在地上,有的變成乾屍,有的只剩骨頭,貓屍身上還有不規則的傷口,竟然都是被同伴啃食所造成的。
去年10月,動保處接到北市延平北路一間民宅屋主求救,指租房子的彭姓女房客6月開始欠房租,不但人避不見面,還把貓咪遺棄在房子裡;動保員趕往現場後才發現恐怖的貓吃貓慘案。檢警查出,15只貓咪中12只死亡逾1個月,有的只剩上半身、有的只剩幹骨,情況慘不忍睹,另外3只貓咪身上則有大量跳蚤,經急救仍有一隻不幸死亡。
雖然彭女供稱她出國,有拜託朋友養貓,但檢察官引用道德經第29章「天下神器,不可爲也」意思是天下萬事萬物都是神聖的器物,有它自身的營運規律,不可以按我們的要求強迫他們去做;認爲彭女養貓又不照顧,違背自然之道,從重求刑10個月。動保團體則是紛紛叫好,認爲檢方爲枉死的貓咪討回一個遲來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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