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虐死女友愛貓「茶茶」 一審判刑15月罰25萬

新北市蘆洲區黎姓男子2021年間虐死女友愛貓「茶茶」,引起公憤,新北地院依動保法處7月徒刑,併科罰金25萬元,得易服勞役;其餘恐嚇危害安全罪、侵佔等罪,定應執行刑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蔡雯如攝)

新北市蘆洲區黎姓男子2021年8月間與女友爆發衝突,一氣之下虐待女友愛貓「茶茶」,除了用熱水燙貓外,還將虐貓過程全程錄下,茶茶送醫搶救11天后重傷不治,黎男後續被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等罪起訴。新北地院依動保法處7月徒刑,併科罰金25萬元,得易服勞役;其餘恐嚇危害安全罪、侵佔等罪,定應執行刑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黎男與樂女2021年同居在蘆洲租屋處,雙方發生爭執,黎男不斷傳訊息,以茶茶性命要脅樂女搬回租屋處,他不僅持棍棒毆打茶茶,還將牠關進籠內,用滾燙熱水澆淋,黎男虐完貓後,將虐貓影片傳給樂女,還對她謾罵三字經,甚至威脅要將樂女私密照傳送給他人。新北地檢署依違反動物保護法、恐嚇危害安全、妨害秘密及侵佔罪,將黎男起訴。

律師呂秋遠在臉書表示,細數過去的虐待動物犯罪史,從沒有任何一位因爲虐待動物的被告,因爲這項罪行入獄,黎先生是第一位因爲虐待動物致死,不得易科罰金的被告。從此之後,法官在量刑上,就有前例可循,讓惡劣的被告因爲虐待動物入獄服刑,刑度雖然還是不高,但是至少已經是新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