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進車行遭狗咬傷提告 法官判無罪!免賠理由曝光

澎湖一民宿老闆娘帶客人進鐵卷門敞開的租車行租車遭狗咬傷提告,法官卻判無罪不賠。(翻攝Google map/許逸民澎湖傳真)

澎湖一民宿業者,去年七月帶客人到民宿對面合作車行租車,不料卻遭車行內飼養的狗咬傷,憤而提告飼主過失傷害,並經檢方起訴。不過,日前澎湖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出爐,認爲遭咬傷的民宿老闆娘是擅自闖入狗的領域,所以飼主魏慶城無罪,附帶民事賠償也駁回免賠。

受有左下肢開放性撕裂傷5處、右下肢開放性撕裂傷2處之傷害的林姓民宿老闆娘收到判決後傻眼,說明明就先跟車行約好要帶客人去租車,進門後才發現老闆不在,並不是自己闖進去的,對法官判決不能接受,已委託律師上訴。

去(2023)年7月7日上午10時許,與馬公市石泉鴻達租車行配合的民宿業者,帶陳姓客戶到對面租車行內登門要租車。不料,車行雖鐵門敞開,卻不見老闆,就在一邊電話連絡一邊往車行內走進去看有無員工或老闆時,以煉繩栓在租車行最靠後面角落的黑色臺灣土狗,突然衝出攻擊,造成民宿老闆娘下肢多處撕裂傷。

受害的林姓民宿老闆娘認爲,飼主疏於採取任何有效之防護措施,包括應將犬隻系煉繩放置於狗籠、柵欄隔離或戴上口罩等適當防護措施,及未公告內有犬隻,因此提告過失傷害,附帶民事賠償,要求醫療開支、薪資損失、民宿營業損失、精神賠償、醫美除疤費用等總共24萬0,475元的賠償。

然而,法院審理後依相關事證認爲,民宿老闆娘是一邊打手機一邊逕自走進租車行內部靠最後側的地方,才被土狗咬傷。當時土狗有被煉繩栓住,飼主有采取有效且適當之防護措施,而是民宿老闆娘擅自進入無人在內之車行,誤入土狗的活動範圍而遭攻擊,尚難歸咎於被告,所以刑事部份判被告無罪,所提民事賠償也被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