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今公告「Uber條款」 最快6日就可開罰最高2500萬

公路修正公告實施,Uber面臨2500萬重罰。(圖/翻攝自Uber臉書

記者賴文萱/臺北報導

爲打擊Uber在臺違法營運載客,立法院三讀通過《公路法》修正案,總統府今也公告實施,條文將在公告後3天生效,最快1月6日就能依新法對Uber開罰。對此,Uber表示遺憾,認爲此舉扼殺了臺灣成爲亞洲矽谷機會,但仍會致力於經營臺灣市場

Uber對此迴應,我們很遺憾得知蔡總統簽署「公路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扼殺了臺灣可以從共享經濟獲益,讓臺灣成爲亞洲矽谷的機會。我們正在跟相關政府單位安排會議,洽談制定臺灣車輛分享法規完整方案。Uber致力於經營臺灣市場,我們將持續支持萬名Uber合作駕駛以及百萬名Uber使用者

▲公路法修正案,違法營運汽車運輸業,可處10萬以上2500萬以下罰鍰。

民進黨團上月提案修正公路法,並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公路法》第77條及78條之1修正條文,交通部後續將全案送至總統府,總統府於今天公告實施。公路法修正案中,針對違規經營汽車運輸業,依違反情節輕重,處新臺幣10萬以上2500萬以下罰鍰,並勒令歇業,其違法營業之車輛牌照及汽車駕駛人駕駛執照,並得吊扣4個月至1年,或吊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