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條款三讀 違法業者最重罰2500萬還能勒令歇業

蘇嘉全敲槌三讀通過公路法》(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翁嫆琄/臺北報導

Uber因態度強硬不願退讓,在臺引發朝野立委不滿,立法院會16日三讀通過《公路法》第77、78條修正案,違法經營汽車運輸業罰則一口氣提升到10萬至2500萬元,可勒令歇業

針對Uber在臺違法營業,但卻遲遲不願和政府協調、更改經營模式,甚至在媒體大刊廣告痛批政府,造成朝野立委都不滿,因此近日纔在立法院快速通過修法立院今天更三讀通過《公路法》修法。

現行《公路法》規定,汽車運輸業違反規定罰5至15萬元,新法修正後改爲10至2500萬,還能勒令歇業;司機現行也罰5至15萬,但修法後司機則面臨吊銷駕照,且2年內不得重考,牌照也會被吊扣4個月到1年。

同時,修正條文也鼓勵民衆檢舉,民衆得敘明事實檢具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機關檢舉。公路主管機關除應對檢舉人身分資料保密外,並得酌予獎勵。前項檢舉及獎勵辦法,由公路主管機關定之。

▼Uber引發政府及立委不滿。(圖/翻攝自Ub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