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殺母後病死 陸配妻分不到遺產

新北市五股區貿商眷村兩年前發生逆倫命案。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判決指出,於男(五十四歲)患有肝癌末期,長期待在家裡沒工作,生活經濟來源全靠父母的存款與家產,沒錢就向父母伸手討要,是鄰居與親友眼中的啃老族。

二○二二年八月一日,於男又爲了錢與母親(七十三歲)爆口角,竟徒手用力掐住母親頸部十至二十分鐘,一小時後,又以徒手掐住母親頸部五分鐘,造成母親呼吸衰竭當場死亡。

於男發現鑄下大錯,爲逃避責任,拿水果刀割腕、割頸,甚至自戳胸口欲與母親同歸於盡,自殘完後一度昏迷,到隔天早上醒來,發現自己還活着,打電話向出所自首。新北檢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起訴於男,法院審理期間,於男因病死亡,法院諭知不受理判決。

姚母家屬擔憂,於男所娶的肖姓陸配爭奪家產,請求確認肖女繼承權不存在。新北地院考量,死者生前曾表示於男不得繼承任何財產,因而喪失繼承權,其配偶亦失權無法繼承遺產,判決肖女繼承權不存在,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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