眷村逆子要錢不成勒死母 法院確認繼承權不存在 陸配分不到半毛錢

新北市五股區貿商眷村2年前發生逆倫血案,于姓男子要錢分產不成,徒手勒死高齡姚姓母親後割喉、割腕自殘,尋短不成再打電話報警自首,全案新北地檢署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起訴,然娶陸籍配偶肖姓女子的於男於案發後2個月身亡,新北地院依法判決公訴不受理,但死者家屬另提告請求確認丁妻肖女的繼承權不存在,新北地院考量死者生前即說過於男不得繼承任何財產,認爲其配偶亦無再轉繼承權,日前判決肖女繼承權不存在,可上訴。

判決指出,54歲于姓男子患有肝癌且爲末期,長期待在家裡沒工作,生活經濟來源全靠父母的存款與家產,沒錢就向父母討要,2022年8月1日大清早又爲錢與73歲姚姓母親發生口角爭執,上午6時許徒手用力掐住母親頸部約10至20分鐘,並於1小時後,又再以徒手掐住頸部約5分鐘,造成姚女因呼吸衰竭而當場死亡。

於男發現鑄下大錯,爲逃避責任,拿水果刀割腕、割頸,甚至自戳胸口欲與母同歸於盡,自殘完後於一度昏迷,到了隔天早上醒來發現自己還活着,於是打電話向轄區派出所自首。新北地檢署前年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起訴,然娶陸籍配偶肖姓女子的於男於2個月後,在法院審理期間,在同年10月10日因病死亡,新北地院依法判決公訴不受理。

死者家屬擔憂於男所娶大陸籍配偶肖姓女子爭奪家產,提告請求確認丁妻肖女的繼承權不存在,新北地院考量死者生前即說過於男不得繼承任何財產,因而已喪失繼承權,認爲其配偶亦無再轉繼承權來分產,日前判決肖女繼承權不存在,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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