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立院三讀 亂打110最高可罰1萬2千元

▲立法院院會。(圖/記者翁嫆琄攝)

記者翁嫆琄/臺北報導

亂打110報案專線的人注意了!立法院院會13日三讀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修正案,未來民衆若是亂打報案專線110,經勸阻不聽,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最高1萬2千元的罰鍰。

此項修法的提案人民進黨立委羅致政及親民黨立委陳怡潔皆認爲,《消防法》有規範沒事亂打119火警報案專線的民衆可罰款3千以上、1萬5千元以下,但《社維法》卻沒對民衆亂打110報案專線有相應規範,不但可能佔用警方資源,也可能影響其他民衆的報案權益,因此提案修法。

經三讀修正通過條文明定,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者,將可處拘留或1萬2000元以下罰鍰。警察機關報案專線除110,也包含各分局報案電話

另外,上午的院會通過附帶決議,《社維法》對違法構成要件明確性及對人民自由權利保障都不足,要求行政院應於6個月內通盤檢討、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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