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女大生如廁遭偷拍 結果變成「員警告教官」
新竹市遊姓女大學生10月指稱在校內上廁所時遭偷拍,王姓承辦警員向學校調閱嫌疑人資料,校方李姓教官則以個人資料保護法爲由拒絕,事後還向警政署檢舉承辦警員不適任,王員認爲自己積極辦案卻遭屈辱,向新竹地檢署遞狀告教官誣告,希望捍衛警察尊嚴。
當時這名女學生懷疑,是別系的蔡姓男子涉嫌偷拍,王姓員警到場向學校調閱嫌疑人的資料,李姓教官拒絕,並向警政署檢舉。總教官黃少奇對《東森新聞》表示,「教官基於也不認識這個電話是否爲真的是警察的身分,基於學校保護學生個資的立場,我們不方便直接就給警方。」
李姓教官迴應,當時警察使用學生電話要求提供嫌疑人個資,因無法確認是否確實爲員警身分,基於個資法絕不能提供,如果警察身穿制服、提供相關證件或是以公文要求個資,校方絕對會配合辦案。
王姓員警則認爲他積極辦案卻遭到羞辱,向新竹地檢署告狀教官誣告。新竹警察局中華派出所所長葉人豪說,「我們有表明我們是警察,口頭的資料沒有完整,所以校方不願意提供。」
警員指稱,要求校方提供嫌疑人蔡姓男子的個資卻遭到拒絕,只好以傳喚通知書方式請蔡男到案說明,訊後也依妨害秘密罪嫌函送法辦。明明是一起學生報案要抓偷拍狼,卻衍生出案外案,到底是警方執法過程有問題還是校方誣告,將由檢察官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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