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朋友家下農藥悶死他阿公 男搶8500元判無期、孽孫18年

最高法院外觀。(圖/翻攝自Google Map)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苗栗30歲的男子姚承宏,有詐欺等前科,2014年住到友人吳家葳家中,因爲沒錢花用,趁對方家人不再先到吳母房間偷9000元,兩人又聯手將農藥摻在豆乾湯內,之後用毛巾悶死吳男84歲的阿公,再搶走8500元,最高法院日前判決他無期徒刑,吳男則因坦承犯行,又有家屬求情,判決18年有期徒刑,全案定讞。

根據判決書指出,姚承宏有詐欺等前科等多項前科,2014年11月借住吳家葳家中,因爲缺錢花用,又知道吳男家人出國旅遊,竟踹開吳母房門偷走9000元和筆電變賣,接着又因花光錢,提議對吳男阿公下藥搶錢,2人遂在豆乾湯裡下了農藥「年年春」,見阿公回房午睡,怕毒沒發作,又拿毛巾棉被將其悶死,導致毒發身亡。

姚承宏和吳家葳搶走阿公口袋的8500元,拿着存摺去郵局提領失敗,才被警方逮捕,苗栗地方法院認定吳男坦承犯行又供出主謀,加上家屬求情,判決18年有期徒刑,檢方沒有上訴全案確定;姚的部分,他辯稱只是想悶昏搶錢,但臺中分院認定他剛出獄就貪圖財務殺人手段兇殘,但非全無教化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最高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