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倫新歌《Mojito》"莫吉托"的英文到底怎麼念?

近日,周杰倫發佈最新單曲《Mojito》,朋友圈立刻被這款有着夏日甜美氣息的雞尾酒名字刷屏了。

麻煩給我的愛人來一杯Mojito

我喜歡閱讀她微醺時的眼眸

而我的咖啡 糖不用太多

這世界已經因爲她甜得過頭

在這首新歌中,周董請來老搭檔黃俊郎,寫出饒有趣味的歌詞,自己則擔任作曲。一起來聽聽,感受這濃濃的拉丁美風情吧!

新歌的MV在古巴拍攝,周董帶着一衆好友,穿着清爽夏衫,坐着鮮豔復古老爺車馳騁在馬拉貢濱海大道上,捕捉古巴迷人景緻。

而歌曲的名字也來自古巴最著名的雞尾酒“Mojito”,中文譯作莫吉托”。

不過Mojito的發音並不是“莫吉托”,而是更像“mohito”。

因爲這個詞來源於西班牙語。西班牙語中“j”的發音接近於英語中的“h”,正如美國加州西部城市聖何塞,San Jose的發音是/ˌsæn hoʊˈzeɪ/;唐璜,Don Juan的發音是/ˌdɒnˈ(h)wɑːn/。

海明威帶火的莫吉托

古巴這款風靡全球的雞尾酒(cocktail)融合了薄荷(mint)的清涼、青檸(lime)的鮮酸蔗糖(cane sugar)的甜美和白朗姆酒( white rum)的甘冽,再與蘇打水(soda)和冰塊(ice)碰撞出冰爽口感,絕對是夏日最怡人的清新冰飲

莫吉托的名氣很大程度上是海明威帶來的。據傳,這位美國傳奇作家在古巴生活時,時常光顧哈瓦那的一家酒吧La Bodeguita del Medio,並點上一杯莫吉托。

The popularity of the Mojito began with Ernest Hemingway during his time in Cuba. The American author was rumored to have drank the cocktail often at one of his favorite bars, La Bodeguita del Medio in Havana.

La Bodeguita del Medio酒吧的牆上還掛着據說是海明威親筆寫下的一句話,似乎佐證着他對莫吉托和這家酒吧的喜愛:

“My mojito in La Bodeguita, My daiquiri in El Floridita.”

我的莫吉托在La Bodeguita,我的代基裡在El Floridita。

daiquiri /ˈdækɪri/:代基裡酒(由朗姆酒與果汁、糖等摻和而成)

El Floridita:哈瓦那一家著名餐館

關於這幅筆跡,有考據認爲是僞造,且無其他證據證明海明威是莫吉托的擁躉,但海明威仍然成爲了莫吉托的“代言人”,世界各地的遊客也仍舊樂此不疲前來這家酒吧“朝拜”。

Though Hemingway’s fascination with mojitos may be more myth than fact, that doesn’t stop tons of visitors from ordering the cocktail at the Havana watering hole.

儘管海明威對莫吉托的迷戀更有可能是傳聞而非事實,但這並不妨礙無數遊客慕名前往這家哈瓦那酒吧點上一杯莫吉托雞尾酒。

莫吉托的歷史

關於莫吉托的歷史由來也同樣充滿爭議。

流傳最廣的一種說法,是著名的英國海盜弗朗西斯·德雷克爵士(Sir Francis Drake)在16世紀發明了莫吉托。

It is said that the original Mojito was a medicinal drink to curb disease on the island of Cuba. A moonshine rum-type alcohol was mixed with mint, lime, and sugar cane syrup to ward off illness.

相傳最早的莫吉托是一種藥酒,古巴島上的人民用其驅疾祛病。這種酒用類似朗姆酒的私釀與薄荷、青檸、蔗糖混合,可以抵禦疾病。

When pirates invaded Cuba the drink was introduced to Pirate Drake where he promptly used rum in place of the Cuban moonshine. The drink took on the name El Draque, until it became the Mojito.

海盜侵襲古巴時,有人向海盜德雷克推薦了這款酒,他立刻用朗姆代替了古巴人的私釀。這酒隨後更名爲El Draque,之後逐漸演變爲Mojito。

moonshine ['muːn.ʃaɪn] n.非法釀製並銷售的威士忌(或其他烈酒);私釀酒

另一種說法,則是古巴甘蔗園裡的非洲奴隸發明了莫吉托。

It has been claimed that African slaves working in the Cuban sugar cane fields created the drink from “Aguardiente de cana” (literally “firewater of the sugar cane”) – a simple sugar cane alcohol.

據稱古巴甘蔗園裡勞作的非洲奴隸發明了這種“甘蔗中的烈酒”。

Certainly the name “Mojito” fits this story, stemming from the word “Mojo”, meaning “to place a little spell”.

當然Mojito的名字和這一說法很合拍。Mojito或源自mojo一詞,意思是“施魔法”。

雞尾酒的名字怎麼來的?

花樣百出的雞尾酒,有時候光聽名字就讓人浮想聯翩:血腥瑪麗(Bloody Mary)、含羞草(Mimosa)、激情海灘(Sex on the Beach)、大都會(Cosmopolitan)、殭屍(Zombie)、綠色蚱蜢(Grasshopper)、午後之死(Death in the Afternoon)……

這些名字是什麼來歷?甚至 “cocktail” 這個詞本身也有些費解——這種混合酒飲料公雞尾巴能有什麼關係?

翻開牛津英語詞典的“cocktail”詞條,並沒有它作爲 “雞尾酒” 的最早記載。在17世紀初,cocktail 實際上指的是尾巴像公雞的馬。

可以推測的是,作爲 “雞尾酒” 的 cocktail 應該發源於19世紀初的美國。1806年,紐約州的一份週報The Balance and Columbian Repository刊登了一條讀者來信:What is a cocktail?編輯這樣回答他/她:

Cock-tail is a stimulating liquor, composed of spirits of any kind, sugar, water, and bitters—it is vulgarly called bittered sling.

Cock-tail 是一種刺激性烈酒,由任何種類的酒加上糖、水和苦精組成——俗稱苦司令

20世紀初,有個新加坡華裔酒保嚴崇文發明了一款現下十分流行的雞尾酒——“新加坡司令”,英語就叫做 Singapore Sling。這裡的司令 “sling”,意思就是一種甜味的混合酒飲料。

誕生地命名,這也是經典雞尾酒曼哈頓(Manhattan)名字的由來。

曼哈頓 Manhattan

一個流行的說法是,“曼哈頓” 誕生於19世紀70年代的紐約 “曼哈頓俱樂部”,而且是爲了英國首相丘吉爾之母(Lady Randolph Churchill)招待當時的民主黨總統候選人發明的。

但和很多雞尾酒的故事一樣,這多半隻是捏造出來的都市傳說。不過可以肯定的是,“曼哈頓” 確實是在紐約的曼哈頓一帶流行開來的。

血腥瑪麗 Bloody Mary

衆說紛紜的還有血腥瑪麗(Bloody Mary)。

這款著名的番茄汁雞尾酒,喝過的人一定對它猩紅色酒液印象深刻,這也是爲什麼它的名字裡有 “血腥” 這個詞。

至於 “瑪麗” 到底是誰?傳說有許多版本,有人說是歷史上因爲迫害清教徒而有 “血腥瑪麗” 之稱的英國女皇瑪麗一世(Mary I ),有人說是拿過奧斯卡終身成就獎的好萊塢女星瑪麗·畢克馥(Mary Pickford,實際上已經有一款叫做Mary Pickford的經典雞尾酒了)。

也有人說它是“Vladimir”的誤讀,因爲這款酒最初是酒保爲一個名爲Vladimir的客戶調製的。

另外一個說法則與民間傳說有關,來自一種叫做 “血腥瑪麗” 的靈異遊戲,一種類似於亞洲扶乩的鏡子占卜術(catoptromancy,來自希臘語catoptro [鏡子] + mancy [預言])。據說只要對着燭光中的鏡子呼喚三次 “Bloody Mary”,幽靈就會在鏡中顯現,有時候是一具死屍,有時候是一個鬼魂,而且渾身淌血,“血腥瑪麗” 因此得名。

不過,在早期的民間故事裡,“血腥瑪麗” 是未婚少女用來占卜她們未來夫婿的樣子的。假如她們將在結婚之前不幸死去,那麼鏡子裡就會出現一個髑髏

酒如其名,“血腥瑪麗” 是一款很受女士歡迎的雞尾酒。

大都會 Cosmopolitan

同樣女性向的酒還有莓紅色的大都會(Cosmopolitan,簡稱 Cosmo),源於70年代的美國,但近幾年來尤爲流行。這裡面有美劇慾望都市》(Sex and the City)的功勞,劇中若出現幾個女主在酒吧聚會的場景,常常是人手一杯 “大都會”。

大家記住的還有主角Carrie Bradshaw的那一句:

Every once in a while, a girl has to indulge herself.

一個女孩兒,總得隔三差五地放縱自己一下。

關於 “大都會” 的命名,主要有兩種說法:一是因爲這是一種人人都能接受的酒飲料,酒精度不高,有充沛的甜味和水果香味;二是配方中加入蔓越莓果汁以後,有位客人在品嚐之後讚歎了一句,“How cosmopolitan!”(多麼大都會啊!)無論如何,酸甜而圓融的 “大都會” 的確是最不挑人的雞尾酒之一。

這些雞尾酒,你最愛哪種?溫馨提示,未成年人不要喝酒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