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09年假球二審宣判 陳致遠、張誌家、蔡豐安輕判

體育中心綜合報導

高院13日早上二審宣判,前兄弟球員黃金戰士」星陳致遠,與曾旅日的La New熊隊強投張誌家,因配合組頭打放水球,陳致遠處6個月,張誌家處4個月,另外同案象隊黃金三劍客之一的蔡豐安也被判6個月,象隊野手楊博任被判6個月皆可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張誌家轉行鐵板燒師傅開業。(圖/資料照)

2009年職棒賭博黑象和黑熊事件,以及中信鯨涉案人數中華職棒歷次職棒賭博假球案,最多人被牽連,包括曹錦輝在內,但小曹並未被起訴,小曹之後最大咖球員就是陳致逺、張誌家和蔡豐安。。

當時板橋地檢署共起訴24人涉犯詐欺取財與賭博罪嫌,包括拒絕認罪的「黃金戰士」陳致遠、張誌家,一審各被判刑1年到2年半,這次二審反而罪刑較輕。另外蔡豐安1年、楊博任2年、前中信鯨隊許人介1年3個月,曾漢州4年,改名莊侑霖的莊宏亮3年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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