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大股東辜仲諒國寶案確定無罪 中信金發2大聲明

辜仲諒。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在中信金(2891)、臺新金(2887)雙龍搶新光金(2888)鬧得沸沸揚揚之時,中信金大股東辜仲諒日前繼纏訟18年的紅火案登上媒體版面後,辜仲諒被控掏空侵佔中信金控資產92億元、利益輸送國寶集團的案子,有新進度。

據瞭解,國寶集團案一審2019年判辜仲諒無罪,同案被告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被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合併判刑12年4月,犯罪所得1億5707萬餘元沒收。上訴後,高院去年4月判辜仲諒無罪,而棄保潛逃被通緝的朱國榮則改判16年、犯罪所得1.8億元沒收。全案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爲二審並無違誤,駁回檢方上訴,辜仲諒無罪確定。

中信金12日也發出二大聲明表示,最高法院11日已就臺灣人壽保險公司購置亞洲廣場二樓相關案件,判決無罪確定。本案前經一、二審法院均判決無罪,現經最高法院駁回檢察官上訴,無罪確定。公司尊重司法判決結果,對於所有同仁全數獲得法院證明清白,同感欣慰。

另紅火案背信部分,更二審及更三審均判決無罪,日前經最高法院更三審發回,僅剩部分細節待事實審釐清,其餘均獲無罪判決確定。公司前經多次調查,確認公司並無因本案受損,相信司法會盡速查明真相,還同仁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