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同意才能拍!舉發並排停車爆衝突 檢舉達人遭打臉

▲並排停車容易引發交通事故。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檢舉達人拍照舉發並排停車,車主上前要求他刪掉照片,2人發生拉扯,檢舉達人提告妨害自由,但檢察官認爲並排車車主是爲了維護自己權益,才和對方發生輕微衝突,因此處分不起訴,還要他在拍照前先徵求車主同意,讓檢舉達人覺得匪夷所思。

隨身帶着相機,檢舉達人先生因爲不滿並排違規停車嚴重,一看到就拍照檢舉,當他拍下這輛小貨車並排時,車主剛好出現,雙方發生衝突。「他就一手抓我這個地方、一手拉我的相機說你給我刪掉、你給我刪掉這樣子;這樣子還不起訴的話,是不是以後看到人家拍你的車,都可以拉着人家叫人家刪掉?」

被拉扯要求刪相片,朱先生氣壞了,雖然蒐證相片保住了,但他還是報警提告妨害自由,卻遭檢察官不起訴處份理由是基於尊重他人肖像權車輛所有權檢舉人要拍攝違規車輛,要取得車主同意,車主要求刪相片是在一般人不受侵擾的自由範圍內。

對於上述理由,朱先生氣壞了。「他寫的理由匪夷所思啦!難道說,『先生,你違規停車,讓我拍一下好嗎?』世界上有幾個人會讓你拍?」

並排停車造成的交通事故一再發生,是很嚴重的交通問題,朱先生拍照檢舉,警方有受理也開單,但上訴妨害自由仍遭駁回,他無法接受,認爲檢察官這樣的作法,難道是鼓勵違規者暴力手段對付蒐證的檢舉者?(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