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廢除停復保 洪子仁:只要是國民就應繳保費

新光醫院副院長洪子仁。(本報資料照片)

憲法法庭去年底釋憲,指《健保法》停復保施行細則違反法律保留原則,自判決公告後2年失效。健保署長石崇良日前接受本報專訪時透露,擬廢除停復保制度,旅外國人只要仍有戶籍,就應持續繳保費,出國期間可藉視訊診療取得慢性病處方。醫界人士對此表示支持,只要是國民就應繳健保費,才符合公平正義原則。

現行健保規定,國人若出國半年以上,得持續加保或辦理停、復保;若出國超過2年,戶籍遷出就會被退保。除籍2年內返國者,可在恢復戶籍日起重新加保,但若除籍2年後才返臺設籍,就得有半年的等待期。

根據健保署修法方向,未來所有在臺設籍的旅外國人都得持續繳保費,人在海外期間若有緊急醫療需求,可自墊醫療費用後回國申報退費。健保署也將考慮開放旅外國人透過視訊診療取得慢性病處方,由健保給付,並由其家人將藥品送至海外。若出國超過2年,戶籍被遷出即被退保,可自願性選擇重新加保,在恢復戶籍後,需有6個月等待期,才能加保。健保署預計明年上半年將修法草案送入立院,若一切順利,最快可在2025年上路。

臺灣醫務管理學會理事長、新光醫院副院長洪子仁認爲,只要是中華民國的國民,本來就不應該離開臺灣就不繳保費。健保是社會保險,保費的費用不高,出國的2年內,健保費仍應繼續繳。

洪子仁表示,廢除停復保的同時,健保署也有配套措施,擬讓海外國民透過視訊診療看診、取藥,由臺灣家屬將藥品寄送至國外,且看病的單據也可向健保署申報。他認爲,健保署的改革方向符合公平正義的原則,只要是國民就要繳費,除籍後則不用繳,醫界也是全力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