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照新:罷捷總部引述的是臺灣國安法2-1條 民進黨別再造謠

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鄭照新(中時資料照)

無黨籍高雄市議員黃捷的罷免案將於6日投票,但民進黨發言人顏若芳質疑,霸捷總部提出的罷免理由書竟包括黃捷違反國安法21條,但我方國安法才10條,難道指的是大陸國安法?對此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鄭照新表示,罷捷總部引述的是臺灣國安法2-1條,請民進黨別再造謠。

鄭照新表示,雖然中選會公告出來的罷免理由書筆誤將21條寫成2-1條,但是罷捷總部早已經澄清不知道幾百遍了,民進黨卻視而不見,民進黨挺黃捷是用烏龍還是造謠?請民進黨說清楚解釋清楚,並向罷捷總部及莫名被牽拖的國民黨主席江啓臣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