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 擬放寬私募股份公發及上市條件

證交所表示,目前符合多元上市條件科技文化創意、國家經濟建設或國家重大公共建設等條,且目前已辦理私募的上市公司合計有14家,爲有利企業籌資,證交所董事會通過將修改上市審查準則,將未來符合一定條件,可「豁免」需獲利條件,私募股份即可辦理公發、上市掛牌交易,不過,私募股權閉鎖期則由目前的3年延長至6年。

證交所指出,由於目前針對多元上市條件、科技事業或文化創意事業,以及國家經濟建設、國家重大公共建設所定申請上市標準,已豁免獲利能力之要求,考量以上述標準申請上市之公司於營運初期多須投入大量資金,且短期間內無法獲利,而有仰賴創業投資或私募基金挹注資金之需求,爲提供企業彈性籌資環境活絡創業投資及私募基金之投資意願,以優化發行市場環境,同時兼顧原股東權益,只要符合以下5點條件,即可豁免獲利的條件,也就是說上市公司私募股份不用獲利即可上市掛牌交易,但有關辦理私募有價證券補辦公開發行案,須經股東會特別決議通過。

證交所指出,依相關規定申請同意函時,符合下列各款條件者,得獲利能力規定:

一、自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起6年內未曾轉讓(目前規定若有獲利,閉鎖期只有3年)。但依法律規定所生效移轉者,不在此限。

二、參酌公發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明定私募有價證券之訂價不得低於參考價格理論價格8成,以保障股東權益。

三、爲促使多元或科技事業上市公司得獲創投或策略性投資人資金之挹注,爰訂定當次認購私募有價證券之所有應募人,於認購時均非爲公司之內部人或關係人

四、爲管理以申請補辦公發上市掛牌股數,增訂最近3年內私募普通股股數及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得行使或轉換普通股之股數合計不得逾申請時已上市股份總數20%。惟超過部分之股數倘經承諾於上市前全數辦理集中保管,不在此限。提交集保股票得領回期間及數量準用相關規定,意即超過部分集中保管2年,每半年得領回四分之一,俾降低對證券市場影響

五、適用對象限以多元上市條件、科技事業或文化創意事業、國家經濟建設或國家重大公共建設申請上市之公司,若之後營業範圍有重大變更則不適用。但基於行業特性或其他合理原因所造成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