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廚娘」恐挨罰 北市府:違反性別平等

生活中心臺北報導

暑假畢業生多,企業主趁機招攬公司新血,不過要提醒僱主們,徵才廣告文字小心,如果限制男女性別,就可能違法,現在有民衆網路徵才,使用「廚娘」一詞,被檢舉違反性別平等,臺北市政府勞工局解釋,因爲娘是指女性,如果用「廚師」就可以避免爭議

打開報紙,徵才廣告百百種,準備找員工老闆們要注意,徵人如果限定性別小心受罰,現在網路上有人徵才,使用沿用多年的「廚娘」,被民衆檢舉性別歧視,經營麪店多年的老闆娘聽到這樣的限制,覺得怎麼會這樣?小吃店老闆娘表示,「我不知道,應該沒有,現在男女都平等了,怎麼會有爲了這個名詞要被罰錢嗎?」

事實上,「廚娘」一詞從宋朝沿用至今,表示專管飯菜婦女,因爲如此,臺北市勞工局認定,「娘」指女性的意思不OK,但是可以用「廚師」。

勞工局提醒僱主,僱主徵才文字經常踩到地雷的有,寫到「司機大哥」、「洗碗阿姨」、「女服務員」、「西施」、「小妹」、「小弟」、「公主」等等,都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

市府會先採取勸導,屢勸不聽纔會進行開罰,提醒要找好人才的老闆們,或許在最後加備註「男女不拘」,就可以避免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