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南鐵線環評撤銷 環團促停工
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震南環評確定,律師張譽尹和居民開心擁抱。(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針對新園農場震南鐵線開發環評案,經過漫長3年纏訟,高等行政法院2月底判決撤銷震南環評確定,但震南工廠仍在趕工當中,爲此環團13日呼籲,高市府應立即命震南公司停止施工,拿掉酸洗製程並重啓環評。
震南鐵線董座蔡錦榮對判決感到很無奈,他表示,酸洗製程產生的廢水採海水淡化等級進行淨化,與事業廢棄物無異不含重金屬污染,若市府重啓環評,將全力配合補件,盼環評順利通過。
2014年,高市府通過新園農場震南鐵線開發環評案,隔年路竹居民許東源、湖內漁民李耀慶、劉瑞泰等人,提起行政救濟,提告原因是震南公司於新園農場興建的酸洗工廠所產生的廢水,含有重金屬、高濃度氯鹽,影響路竹農業灌溉用水,以及二仁溪下游湖內茄萣的養殖用水,工廠排放的酸霧恐影響當地農作物的生長。
經歷13次開庭,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在去年8月22日撤銷高市府的環評審查結論,宣判李耀慶、劉瑞泰兩位湖內養殖漁民勝訴。
高市府敗 環團籲重啓環評
但高市府提出上訴,要求最高行政法院撤銷此判決,經過近6個月審理,於今年2月27日作出107年度判字第111號判決,維持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見解,判決高市府敗訴。
判決指出,環評制度內涵在於環保及經濟的權衡,非僅屬技術性專業判斷,後續高市府也應就震南案廢水處理,是否對周遭鄰地產生極大風險,進行查證及判斷。
爲此,環境法律人協會、地球公民基金會與高市路竹區環保促進協會等,13日聯合聲明,要求市府立即命震南公司停工,重啓環評審查,還給路竹、阿蓮居民乾淨的農地,還給湖內、茄萣漁民乾淨的河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