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淹水捨命搶救老夫婦 3義工竟判刑4月賠600萬

網搜小組臺北報導

中山醫學大學學生張博崴登山遇難,法院上月判南投消防局賠償家屬近267萬元,讓第一線救難人員士氣低迷。不過事實上,好心救人卻揹負法律責任,這早已不是首例網路上近日就熱傳一篇新聞追蹤報導,是爲2008年卡玫基颱風期間,臺南3名義工從大水中救起一對老夫婦,卻荒謬地遭法院判刑4月,賠償600萬元。

華視節目《新聞追追追》2011年報導,2008年7月卡玫基颱風襲臺,臺南縣救難協會3名義救援一對買姓夫妻,但救生艇大水打翻,義工雖獲救,老夫妻卻不幸溺死。家屬怒告義工沒有讓老夫妻穿上救生衣法官竟重判3人各關4個月、賠償家屬600萬元,讓這3名義工徹底心涼了,沒想到人世間真是好心沒好報。

案發當時,坐在救生艇上的3名義工與買姓老夫婦都被沖走,其中一名義工拉着香蕉樹葉求救,讓岸上消防員拋出繩槍救起,沒多久另一名義工也被發現拉起,最後一名義工則自行脫困上岸,歷劫歸來的3個好兄弟攝影鏡頭前相擁而泣。

但不幸的是,買姓老夫妻在大水中溺斃,當時也是被義工救出的兒子,竟然一狀告上法院,說是3名義工害死爸媽。臺南地院2011年一審宣判,3名義工因爲未讓老夫婦穿上救生衣,觸犯業務過失致死罪,各被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家屬請求的民事賠償600萬元,後來也獲判勝訴

面對這樣的結果,當初的其中一名義工鮑國光表示,他救人的熱忱如今已全部涼了,事發當時他們都有勸買姓夫妻穿救生衣,但老夫婦不肯,他們沒有強制執行力,加上當時情況危急根本無時間考慮。他被起訴後,嚇到整整一年不敢再幫忙救人,好不容易重拾信心,沒想到又被這個判決再次打擊。

對於這樣的判決,買老夫婦家屬低調不願迴應,但連新聞報導都不禁批評,雖然失去父母的痛可能讓提告的兒子非常憤怒,可是當時溪水暴漲,情況如此危急,救生艇意外翻船,義工自己也差點滅頂,如果這樣捨命救人,還要換來判刑賠償,那這樣以後誰還敢當救難義工?

判決經報導廣爲人知後,民間救難人員與義消強烈反彈,發起連署抗議,二審經地方人士居間協調,終於讓鮑國光、黃英傑林峰寅等3名義工獲判無罪。賠償金部分也與家屬達成和解。民間救難人員還樂捐了共約52萬元,挹注家境並不富裕的三名義工。

張博崴案獲判國賠後,鮑國光也在臉上書有感而發說,「南投國賠,造成全國警消和民間救難團體深深的打擊,士氣低落,讓我想起多年的事,昰否選擇退出,體制法則上出的很大問題個人支持警消成立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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