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靖宇/康熙辯論賽 到底租房好還是買房好?

文/趙靖宇

「到底租房好還是買房好?」

不知道您怎麼想,或您會怎麼選擇?這是二月底播出的「康熙來了」節目主題小S蔡康永主持的綜藝節目也會談論房地產話題,吸引了最近很少看電視的趙姐把整集看完。

節目把藝人分成兩組,一是買房組,二是租房組,每組各有三位藝人,爲自己的主張辯護,並請來房地產專家田大權先生做點評,買房組代表一直佔上風,講到三位租屋的藝人差點投降說要去買房子連田大權先生的評論也有點偏向買房組這一邊。

我和先生名下有房子,如果要分組,是被歸爲買房組,但是那是民國幾年的事?怎麼能跟現在比,就算依我和先生雙薪,現在要在臺北買房子,一樣有困難,可惜租房組的辯方不是我,我在這裡要替租屋的年輕人說幾句公道話

第一點、買房代表羅姐客氣的對租房代表徐小可說,民國六十三年,她十四歲時,家裡在臺北市東區買房子,足五十坪,帶車位,花了五十萬,到現在從五十萬變成了幾千萬,你看增值了多少,租房組那一邊的人太傻,沒早買。

常常說這種話的人,請問是多大歲數?羅姐差不多可以當徐小可的媽,我的鄰居,一位九十歲的老爺爺也曾教訓我,當年他買我住的這楝大樓,只花了五萬塊,年長叔叔阿姨幾十年前只要在臺北市買屋者,每家都是增值百倍以上,可是那時公務人員待遇差不多有幾千元,現在呢?薪水算算只漲十倍,也就是說通膨的速度遠超過薪水的漲幅,年紀大的對晚一輩說教,是很不公平的事。

第二點、買房組代表黛安娜說,買房可以當做儲蓄,選擇買在郊區,負擔比較不重,租給別人,自己在臺北市租一間比較大的房子,剛好拿那筆租金養她現住租的房子。

常常看到報章雜誌報導類似的案例,看起來非常完美,買一間來租人,拿租金來付自己現在租屋的租金,但是,不好意思,不要提臺北市四處掛着出租的招牌,根本租不掉,請問就算買在臺北市以外,房子保證一定租得掉嗎?就算郊區的房子租得出去,足夠支付臺北市中心區的租金嗎?當房東沒有維修的額外支出嗎?出租都沒有閒置期嗎?請別把包租婆夢想太美

第三點、買房組代表金友莊說,每個月租房子的租金,可以拿來付貸款幹麻只租不買?

上一篇的專欄中我提到現金流的概念,租房子和負債買房的人都屬於無法創造現金流的類型,也就是錢從口袋裡流出,而不是錢流進口袋裡,貸款還有利息和一堆稅的負擔,唯有有能力買第二間房子出租,纔有可能創造現金流,貸款者不用高興太早。

第四點、買房組代表羅姐說,她手上有一筆現金,買房子算一算要花掉五千萬,租房子一個月只花五萬,可是用這五千萬,每個月可以賺五十萬,就該去買房子。

如果手上有一千萬現金,要貸款四千萬,加起來五千萬纔買的到你要的房子,貸款的利息一年就要近百萬,租金收入根本不夠付利息,何況這間大房子租不租的掉?你知道五千萬放在銀行定存,一年利息1.3%來算,一年都有六十五萬,手上真的有一大筆閒錢的人,是不是要買房子才叫賺,計算機先按一按利息和投報率再說吧!

第五點、羅姐很大聲的說,如果她活到一百歲,從七十歲開始賣房子,而且一定賣最大的那一楝,一賣就是幾億,拿着錢去找一間很好的養老院住。

羅姐的房子一賣肯定是幾個億,因爲都在臺北市和上海,但其他人的房子可不見得都這麼值錢,在鄉下的房子賣掉,養老那裡夠?不如住在老房子老死,所謂以房養老凸顯的問題還是地段,將來銀行鑑價,只有好的地段才能賣得好價錢,而好地段房子的取得相對要付出較高的代價,又回到這個主題的原點,租屋族就是買不起,如何以房養老?

買房代表還說,萬一有什麼閃失,只要房子咚的拿去一押,就可以換一大筆現金出來,不知道一大筆是多大筆,如果要借上千萬,其實還是同個問題,在銀行眼中,好地段的房子做擔保品可能值這個錢,地點不佳,能跟銀行週轉的錢也有限。

我幫租房組做了以上的答辯,通常綜藝節目不會有什麼結論,辯來辯去無非是做節目效果,但趙姐勸你們做節目別老叫租房者買屋,房地產也有市場供需,請問你們這些買房想要出租賺錢的人,沒有一羣死忠的租屋族,你們那來的房客?(本文轉載自全新房地產新聞網站好房News名家專欄區http://news.housefun.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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