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人民生殺大權 血汗醫師vs.恐龍法官
▲掌握人民生殺大權的醫師與法官,醫師淪爲血汗醫廠,職業不再令人嚮往;沒有退場機制的法官,司法品質又讓人無法信任,偏頗與失誤都由全民承擔。(圖/視覺中國CFP)
文/陳一民
沒有聽錯,醫師集體請辭,破天荒的一舉,讓長庚醫院登上媒體。集地位聲望財力於一身的醫師,曾幾何時淪爲血汗醫廠,想圖個溫飽,還得依人賞臉,角色卑微。壓力、過勞、醫療糾紛屢次搬上臺面,地位不若以往,職業不再令人嚮往。
無獨有偶,人民對法官的不信任度,高達八成以上,恐龍法官的稱號甚囂塵上。被譏爲神邏輯的媽媽嘴老闆高額罰款判決,更讓人無法理解。雖然觀感不似以往,然而位高權重依然。
兩個人人稱羨的行業,經過時空轉換,優勢利多已漸漸不再,就有網友整理醫師與法官的差異:
醫師:判斷錯誤, 會因過失致死坐牢/法官:誤判死刑 也不會有事;
醫師:賠錢自己賠/法官:賠錢算國家的;
醫師:看錯了不能重來/法官:判錯可以重來更審;
醫師:看不懂也不能暫停/法官:看不懂 可以暫停,下次再繼續;
醫師:緊急時5分鐘內要做決定/法官:可以5個人花5年研究再決定;
醫師:報告出來前就要做決定/法官:所有報告都出來後再做決定;
醫師:會當場被病人打/法官:不會當場被犯人打;
醫師:不能迴避病人,也不能拒絕/法官:可以迴避;
醫師:以判刑高額賠償來做約束/法官:以自省來自我約束;
醫師:會說 我不是神, 只能盡力救(說不定救不好就去第一點了)/法官:會說 我在維護正義, 替天行道。
兩相比較,高下立判,怎麼選擇再清楚不過。國家給了法官這麼大的權力與優惠,而且是沒有退場機制的終身職,然而法官的品質卻又如此地讓人無法信任,所有的偏頗與失誤,全民承擔。讓人無法忍受的是,多數行政法院法官不懂稅法,以吏爲師,完全不把人民的權益當一回事。臺北商業大學財稅系主任黃士洲副教授曾研究,在稅務訴訟上,行政法院法官的判決多抄襲行政機關的答辯,相似度高達99%或100%,判決傾向對稅務機關有利。
說法官殺人可能太過,然而不可小看訴訟對人們心理層次的影響。被國家請去做遺產稅案公益服務律師的黃文皇,莫名其妙地被加諸一億多元的稅金,行政訴訟失敗後,曾自述自己有過輕生念頭。
由行政訴訟人民94%的敗訴率來看,掌握人民生殺大權的法官,毫無公義可言。醫師會因過失致死而坐牢,可有曾聽過冤獄受刑人甚至枉死的家屬,向法官討回公道。法官不是神,卻有神一般的福利與優惠,我們可以對醫師要求,卻對法官莫可奈何。在此終於瞭解集權國家爲何要掌握司法大權,但不懂的是,爲何民主國家還要忍受如此不公平的待遇與司法環境。
●作者陳一民,科技公司專案經理。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本報有刪修權。88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