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滾上隔壁人妻牀 正宮只罵「妳不要臉」忍4年150萬全飛了
臺南黃姓男子與鄰居人妻阿梅(化名)發生婚外情,妻子阿琴(化名)提告求償15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卻因爲「太會忍」超過法定的2年請求權時效,反而敗訴,連一毛錢都拿不到。
▲黃男與隔壁鄰居搞外遇。(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阿琴控訴,阿梅明明知道丈夫已經結婚,卻仍在2014年11月到2016年4月間瞞着她偷偷交往,甚至發生性關係,不僅破壞原本美滿的婚姻,還侵害到配偶權,害她身心受到極大的打擊,痛苦不堪,因此決定提告求償150萬元。
但阿梅認爲,她與黃男搞外遇是事實,這點不否認,但阿琴早在2015年2月就知道兩人有不正常的交往,同年4月到精神科診所就診也有提到丈夫外遇,隔年10月她的丈夫也有告知這件事,對方卻拖到2018年10月才提出訴訟,早就超過法定的請求權時效。
▲阿琴錯過請求權時效,就算丈夫外遇是事實,也無法向小三求償。
臺南地院法官調查阿琴與阿梅的LINE訊息內容,發現阿琴在2014年2月曾傳訊息指控,「妳(阿梅)不要太過分了,妳跟我老公說,卜卦的說妳3、4年會跟現在的(指黃男)在一起,這是不可能的,還有不要老是LINE給他說3個小孩都欺負妳、老公都罵妳和性侵妳,也不要老是說些可憐的事情讓人家同情妳。妳越來越不要臉,我老公要跟妳分手,妳老是要求他不要拋下妳,還說什麼不會破壞我們家庭,只要默默在他身邊,妳知道妳這樣的行爲就是人家最討厭的小三嗎?連我們家3個小孩都討厭妳」。
而阿琴2015年4月前往精神科就診時,確實也有提到,「去年(2014年)底發現丈夫有外遇,對方是鄰居、朋友,現在丈夫和對方仍有互動」等話,可見她早在當時就已經知道這件事,卻還是拖到2018年10月才提告求償,顯然已經超過2年的請求權時效,最後只得吞下敗訴的結果,但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