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夫婚後帶小三小四回家 女星花千萬贖回自由身

胡文英。(和展影視提供)

美魔女之稱的胡文英今(6日)晚間在高點綜合臺《震震有詞》,分享16歲時認識男友,結婚18年來爲愛瘋狂的事蹟,直到孩子們提醒要爲自己活終於提出離婚。

胡文英說16歲時,與外型看似斯文羞怯的男友交往,「我們交往第一天就去摩鐵,他拿出鑽戒讓我戴上說着『從現在開始你就是我老婆』,兩人就此私定終身。」當時18歲的男方以想創業爲由向胡文英借了900萬,把男友視爲終身伴侶的胡文英向母親開口借錢,聽得許聖梅說:「18歲太年輕了要借900萬這不合理,如果是我女兒提出,我會給男方9萬叫他離開。」

胡文英20歲時跟着全家人移民澳洲,男友飛到澳洲將她帶回臺灣,之後做融資將欠女方的債務還清後,在25歲那年順利結婚。胡文英透露,交往9年期間,她不僅一次親眼看到男友有暴力傾向,還曾因勸架被男友甩在地上過,父母也覺得男方是不良少年想阻止他們繼續交往,沒想到胡文英卻覺得「第一次給了他,覺得自己可以用愛感化他。」

婚後,胡文英專心在家相夫教子,先生竟把公司秘書帶回家,還要她將秘書當作好姊妹般相處,經過打掃阿姨提醒、胡的哥哥確認、徵信社的證據,她才相信原來先生有小三,她憤而上門抓姦還因此鬧上警局,之後先生寫了若再犯便賠償一億的悔過書,「當時東窗事發後,小三去了美國,以爲沒了小三,之後竟然出現了小四。」

面對這樣的婚姻,胡文英爲了給孩子健全的家庭,始終等待先生回心轉意,直到她去探望在國外求學的孩子們,孩子看她身形憔悴要她好好爲自己活。孩子的一番話讓她決定向渣夫提出離婚,「他竟然先脫產後要來分我的財產,最後我給他1千多萬換得自由身。」律師簡大爲表示:「夫妻沒簽分別財產制,離婚後的確要分對方一半,對方若脫產超過五年追不回來,也無法加回總財產計算。」但以胡文英的婚姻來看,如果是對方過錯比較多,法院判賠的金額會有所斟酌,相當有可能法院不會判給對方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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