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帶行動電源爲由帶回家 渣男變身性野獸!硬上女性友人

沈男把女性友人騙回家,予以強制性交得逞。(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北一名沈姓男子,2022年7月20日晚間9時許,與女性朋友小萱(化名)相約在超商見面,沈男卻以忘記帶手機行動電源爲由,邀約小萱返回他的住所後,竟強壓小萱在牀,無視她驚喊:「不要!」不僅強吻嘴脣與身體,指侵得逞後再逼迫幫他口交,最後予以強制性交得逞。

法院審理,法官檢視沈男與小萱的對話紀錄,小萱:「現在講那麼多都沒什麼意義了,事情已經發生了,也不能改變什麼,如果今天是兩情相願,也不會讓我有這麼大的傷害、愧疚還有後悔,我是真的真的很難過」。

沈男:「我真的不知道,妳是不願意的」、小萱:「從我一開始拒絕你的時候,你還說好吧,不要就不要」、沈男:「我知道了,完全是我的錯」、「我太沖動了」。一審法官宣判,沈男依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4年2月。沈男不服提起上訴。

高院審理,沈男辯稱,他現在已經坦承犯行,希望能與小萱調解,並依刑法第57條、第59條酌減其刑。

法官考量,沈男在二審時已坦承犯行,與依審否認犯行的犯後態度已有所不同,二審審理時也試圖與小萱進行調解,雖因雙方認知差距過大而無法達成,足見沈男尚知正視己非,犯後試圖彌縫之態度可取。

日前依法宣判,一審判決關於刑之部分撤銷,改判處有期徒刑3年2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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