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隱瞞再婚帶人回家嘿咻! 小三稱「我看過配偶欄」不起訴

張女稱,看過男方配偶欄空白的才發生關係,因此檢方予以不起訴處分。(示意圖/取自LibreStock網路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市一名王姓男子3年前喊妻子離婚後,前年3月5日二度結婚,但雙方相處仍不融洽,去年8月將女方回家發生關係,被妻子發現後坦承犯行。桃園地院近日依通姦罪將他判處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6萬元。

王妻指出,兩人11年前結婚,2014年和先生離婚後,隔年3月又複合,一開始感情相當穩定,但是卻發現老公慢慢露出馬腳,除了會常常躲在房間手機之外,甚至還發覺對方會將小三帶回家發生關係,相當不能接受。

事後,張女辯稱和王男只是朋友,當天是對方說心情不好纔到他家喝酒、聊天,且王之前曾說過已經離婚,甚至看過男方身分證知道配偶欄是空白,因此才相信他是單身,直到王妻打電話來詢問後,才清楚王男和前妻已經複合了。

桃園地檢署調查,認爲張女知道王男曾經離過婚,但是對於男方再婚的消息並不清楚,因此將予以不起訴處分;至於王男則是依通姦罪嫌起訴。桃園地院法官認爲,被告爲有配偶之人,未盡婚姻忠貞義務,竟與他人爲通姦行爲,造成妻子心理受到創傷,因此依通姦罪將他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