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有這種男人?偷女友錢側錄親密照 竟稱被她性侵得逞
▲臺北市一名男子偷竊女友的財物還偷拍財物,事後竟告對方性侵。(圖/達志/示意圖)
臺北市一名熟女日前結識邱姓男子,雙方進而熱戀交往。不料邱男心懷不軌,不但偷女友的現金和首飾等財物,甚至還偷拍兩人的親密照片。之後兩人分手,邱男恫嚇對方外,還在網路上稱說遭前女友性侵,女方不滿提告,法院判男方賠償53萬元。
法院判決指出,「小慈」(化名)在旅行社任職,她指控和邱男交往期間,對方多次在她的住處竊取現金和首飾,至少造成83萬元的損失;小慈還提到,邱男還常常利用她不注意時,以手機和平板偷偷拍攝親密照,被她發現後要求刪除,但對方卻偷偷備份。
兩人分手後,小慈要求邱男歸還住處鑰匙,但對方不但拒絕,甚至還狂打電話騷擾;事後邱男還在上臉書散播不實訊息,稱說「告你對Simon性侵」、「就算您,有錢養Simon,也買不到任何一個男人的心」等文字,還傳訊恫嚇「好想跟您一起看交往時的影片」,小慈不堪受擾報警提告。
士林地院審理後,認定邱男竊取的財物市值約13萬元,另判他得賠償隱私權撫慰金20萬、名譽權慰撫金15萬元及恐嚇部分慰撫金5萬元,合計應賠償53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