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審竹圍福海宮文資 挨批違法

竹圍福海宮重建委員會3日到桃園文化抗議,指2017年已經審議通過爲歷史建築,質疑文化局目前再度對福海宮的資格審查是違反重審。(姜霏攝)

竹圍福海宮搬遷再爆爭議地方學者團體3日至桃園市文化局陳情,質疑文化局7日要再審福海宮的歷史建築資格是違法行爲,文化局則解釋是因應福海宮搬遷重建後,信仰圈消退後是否仍具文資價值,並非重審。

已有166年曆史的大園福海宮輔信王公祖廟,「飛輦轎、過金火」被登錄爲無形文化資產,2017年時,福海宮也通過文化資產審議,只需要確定登錄範圍,就能公告確定成爲歷史建築。不過因爲航空開發計劃,福海宮位於桃園機場第三跑道徵收範圍,最快明年4月才能確定登錄範圍。福海宮管委會後來決議異地重建,日前表決希望不要成爲歷史建築,因此又爆發爭議。

開發徵收 估價3.7億

熱心地方學者、團體如市議員牛煦庭、福海宮重建會主委陳又川、管委會成員蔡宗烈元智兼任講師陳建鬆等人昨批評,文化局早就應該公佈福海宮爲歷史建築,再度審查是違法行爲,也控訴管委會爲了3億7000萬的地上物查估價格而急着搬遷。

文化局迴應 有新事證

福海宮管委會則駁斥,若不搬遷,四周7、8公里沒有居民,福海宮便成了沒有意義的廟,強調是透過擲筊,獲神明同意配合國家重大建設而搬遷,若福海宮被列爲歷史建築將無法搬遷,重申未來新建後,會設立走廊,保留展示珍貴文物。

文化局迴應,福海宮可能搬遷,需審查信仰圈消退及建物是否仍具備歷史建築資格,因福海宮一直未公告,因此是屬於文化資產審議階段,此次是加入新事證,而非重審。另外7日將舉辦的文化資產審議並非是特別爲了福海宮舉辦,而是定期、例行性會議,也有其他案子參與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