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費險成了“羊毛黨”的“致富”之路!如何避免運費險被利用?

央廣網北京6月26日消息(總檯中國之聲記者任夢巖)據中央廣播電視總檯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爲了讓消費者下單時更放心,有時候電商平臺的賣家會給消費者贈送“運費險”,退貨時,就可以由保險公司來承擔運費。近日,有女裝品牌創始人公開表示,不少商家都被“強制要求贈送運費險”,前不久的“6·18”大促中,開通運費險變成商家參加活動的強制性要求,給商家運營帶來了很大的負擔。同時,還出現了職業退險人涉嫌騙保,他們專門購買有運費險的商品,到貨後直接退回,賺取運費險賠付與實際快遞費用之間的差價。“運費險”的初衷是爲了提升消費者的購物體驗,如何避免“運費險”變了味甚至被利用?

某女裝品牌創始人近日發文稱,退貨運費險初衷是爲緩解網購過程中因退換貨而產生運費糾紛,提升消費者購物體驗。然而,隨着競爭加劇,平臺爲了吸引消費者,將退貨運費險逐漸變成了強制性要求,大大增加了商家的經營壓力。一些賺取運費險賠付與實際快遞費用差價的“薅羊毛”行爲更是加重了企業負擔。

深圳的電商賣家徐先生告訴記者,爲消費者購買運費險的確能對銷量有幫助,運費險價格一般都會根據大數據推算而得出,部分品類退貨率很低,運費險只有不到一元錢,但經常退貨的品類,平均在3元左右,退貨越多,保費越高。

徐先生說:“退貨率越高,運費險的成本會增加,打個比方,現在我退貨10%,正常每一單可能扣的運費險大概是3毛到4毛,如果說我的退貨率高於10%,或者說30%了,運費險可能就會增加到4毛、5毛。現在是每天根據你的退貨量來算的,每一天的發貨量多少,然後他再平攤(運費險),整體來說,還是自己買單的,退貨的越多,運費險越高。現在電商不開通運費險,真的是很難賣了。”

而部分電商平臺要求商家必須購買運費險,才能參與促銷活動。徐先生認爲,這有變相強制搭售運費險之嫌,可商家如果不參加“6·18”“雙十一”等活動,銷量又上不去。這讓一些退貨率較高的商家就會陷入兩難選擇,特別是遇到專門的“職業退險人”,不僅東西沒賣出去,還賠掉了運費險的購買費用。

徐先生說:“這個東西是雙向選擇的,不能說一味地要強制別人,願意開通就開通,不願意開通(的話)你不要強制別人開通。這個(運費險)平臺要扣很多錢,下了單就退款那種,無緣無故要扣很多錢的。”

記者網絡搜索發現,甚至有的筆記專門教人如何“薅運費險羊毛”,比如點擊退貨,運費險會賠付用戶10元,但找到熟悉的快遞公司談好價格,可能運費只有5元,從中就可以賺取差價。一位商家表示:“這些擼運費險的包裹連拆都不拆,直接重新貼一個單號,明擺着擼商家的運費險。他可以和快遞合作,像這種小包裹,快遞可能3塊錢就給他發了,但是運費險可能要補給他8塊錢,這樣的話他中間就賺了5塊錢的差價。平臺真的應該打擊這些人,應該出政策把他們列入黑名單。”

甚至一位電商從業者稱,有快遞員主動找他來合作一起賺運費險的差價。該電商從業者說:“今天快遞員給我出了一個主意,去薅羊毛,具體操作就是去買有運費險的產品,收到貨之後就把它退回去。因爲快遞員給我的價格是三公斤以內5.5元,然後運費險是根據城市的不同,到時候可以返現12元,這樣的話就一單可以賺6.5元,說起來是有可行性,但是感覺挺不道德的。”

如此行爲不僅是不道德,更涉嫌觸犯法律,早在2015年,國內首例“互聯網保險”詐騙案在浙江省湖州市吳興區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通過虛假購物投保並申請運費險理賠,共計騙取保險賠款20餘萬元,最終以保險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並處罰金。

北京工商大學中國保險研究院副秘書長宋佔軍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有明確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保險的外,保險合同自願訂立。平臺方強制商家購買保險涉嫌違法,但平臺利用自己的地位,以參與活動爲條件設置門檻,並不違法。

宋佔軍說:“其實保險公司並沒有強迫商家去購買保險,實際上是商家和平臺之間達成的協議。儘管在商家看來這是平臺的強勢,但這歸根結底是平臺和商家協商之後的結果。”

對於網絡上大量“薅運費險羊毛”的行爲,宋佔軍認爲除了電商平臺加強打擊力度之外,保險公司可以通過改變賠付方式,從根源上解決難題。

宋佔軍說:“實踐中,消費者的退貨可能有兩種方式,第一種是平臺,包括保險公司指定快遞公司來取件,另外是消費者自由選擇快遞公司的服務。那麼,在消費者自由選擇的情況之下,可能會出現薅羊毛的情況,這種情況歸根結底還是快遞的報價和保險公司定價之間不匹配,關於這個問題,我們可以通過由保險公司統一採購第三方服務,或者電商平臺加強對於大規模的退貨行爲監管的方式來有效的規避這種情況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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