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史抗顏直諫 爲郭廷亮向蔣求情 1955年監察院孫案5人小組:郭廷亮等9人殊難使負叛亂之刑責

最新公開的史料大白於世!1955年11月18日監察院國防委員會孫立人調查5人小組聯名致函中國國民黨蔣中正總裁,針對孫案提出關鍵意見,具體指陳涉及《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死罪的郭廷亮等9人,「殊難使負叛亂之刑責」,在當時肅殺的氣氛下如此陳述,算得上現代版抗顏直諫。

該函以調查小組曹啓文等5名監委共同具名,最可能爲他們帶來災禍結論意見是:「按《刑法》叛亂罪之構,必須有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意圖方能判定。若根本無此意圖,縱有聚衆暴力脅迫之事,亦屬軍法上之暴行脅迫罪,殊難使負叛亂之刑責」;調查小組向蔣中正表示,罪刑有出入,關係郭廷亮等百餘人生命自由及榮譽甚大,對國軍士氣之隆替也影響甚深。

腹案階段 難謂着手實行

該函多次用涉案者供詞立論基礎,郭供稱:「應將部隊退化及不良現象總統呈報」,對此腹案有三,一是5、6月間俟機提出意見書親向總統呈遞;二是按行政系統轉呈總統;第三也是最敏感的,「必要時部隊採取遊行示威,上電總統。」

郭廷亮供稱,部隊示威是否要在臺南關廟指揮所,「以後研究再說」;另一位涉案者王學斌供稱:由參軍長(孫立人)南下召集團級以上負責連絡人員屏東岡山、臺南訓話後仍返臺北,「(我等)即發表宣言」,「如被政府發覺,無論逮捕任何一人,即發動部隊突變,造成混亂局面。」

5人小組對這些歷歷事證,向蔣中正指明「此僅三數人之腹案尚在研究階段,殊難謂已着手實行」,於今觀之,這些當年多半屈打成招取得的口供,證據力更顯薄弱。調查小組監委向蔣求情:「郭廷亮等雖有刑責,亦難以叛亂罪相繩,」「令飭軍法局務須依證據以認定事實,本事實以適用法條,不使一人含冤,萬世長嘆」。

諸將矛盾心結 坐實冤屈

以當時的政治氣氛,調查小組又不宜太過拂逆蔣中正意在言外的「旨意」,所以又根據各人供詞向蔣提出孫立人的不是之處,例如「跟過孫立人的中下級幹部心理偏差」、「孫立人將軍平日言談中認爲亟應改善的軍中現象」等等。

這些引自郭廷亮「自白書」的抱怨、擔心被整肅的疑慮、「恐怖」,都成爲孫立人部下「心理偏差」的論證基礎,而孫立人與桂永清彭孟緝等先後受蔣中正重用的將領之間矛盾心結,則透過郭的供詞加以落實。

該函雖是職司風憲之「御史」向「今上」抗顏直諫的珍貴史料,但監委在文中多次引涉案者的言詞,甚至在附件一併呈上郭廷亮自白書,卻是相當冒險的作爲。最耐人尋味的莫過於該函最後一句話:「此案(郭廷亮匪諜案)之真實情形,可思過半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