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自燃風險 四方客運電巴法拍僅賣出2輛
臺中分署今法拍14輛四方公司電動巴士,僅2輛中型電巴各以2萬1000元、1萬8000元賣出。圖/臺中分署提供
四方客運因違反臺中市公車免費乘車契約,被中市府罰款5305萬多元,向法院聲請假扣押財產、法拍。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昨法拍其14輛電動巴士,因同款車曾自燃釀大火,昨僅以3.9萬元賣出2輛中型電巴,其餘12輛流標。
臺中分署昨拍賣電動巴士、泰達幣等物,18組人登記參加,其中電動巴士因未設定底標,移送單位臺中市公捷處對拍定價格無異議;被執行人四方負責人經通知未到場。
四方這14輛電動巴士停放在文心、崇德及豐原等3處拖吊場,公告開放查看,臺中分署昨天拍賣時,也再次提醒電巴車況不太好,電池不堪使用,還有自燃風險,拍定繳足價金後,希望得標人在最短時間內拖回妥善處理。
昨天拍賣時,僅約3、4組人出價,14輛電動巴士,其中8輛每輛喊價約5000元到2.5萬元不等,因臺中市公捷處認爲出價過低未同意,僅編號第16、18號的2輛中型巴士,各以2.1萬元、1.8萬元拍定,另有6輛無人喊價。
參與拍賣的民衆直言,這批車都是廢物,處理費用比拍賣價值還高,甚至「殺肉」(拆解)後的零件也沒人要買,部分車輛連儀表板都壞了。
以1.8萬元得標中巴士的薛先生說,這輛車內部廢棄物太多,處理費用也高,回去拆解看還有沒有殘值、利潤,車輛的電池也完全不能用,可能只剩下部分線路、馬達等,其他車體、輪胎等都沒人要了。
臺中分署表示,四方公司違反和臺中市公捷處簽訂的契約,累計罰款達5305萬多元,經公捷處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扣押財產獲准,移送臺中分署假扣押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