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電巴有自燃風險…法拍被嫌棄僅賣出2輛「殺肉零件也沒人買」
臺中分署今法拍14輛四方公司電動巴士,僅2輛中型電巴各以2萬1000元、1萬8000元賣出。圖/臺中分署提供
四方公司因違反臺中市公車免費乘車契約,被臺中市府罰款5305萬多元,向法院聲請假扣押財產、法拍。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今法拍其14輛電動巴士,因先前同款車曾自燃釀大火,拍賣前也特別提醒,上午僅以3萬9000元賣出2輛中型電巴,其餘12輛流標。
臺中分署今上午拍賣14輛電動巴士、泰達幣等物,共有18組人登記參加法拍,其中電動巴士因未設定底標,拍定價格需經移送單位臺中市公捷處無異議,另被執行人四方公司負責人經通知未到場。
由於14輛電動巴停放文心、崇德及豐原等3處拖吊場,經昨公告開放實際查看,臺中分署今也再次提醒這批電巴車況並不太好,電池已經不堪使用還有自燃風險,拍定繳足價金後希望在最短時間內到保管場地儘速拖回妥善處理。
臺中分署書記官開始拍賣後,實際僅約3、4組人出價,14輛電動巴士中,其中8輛每輛喊價自5000元到2萬5000元不等,但大多數因到場的臺中公捷處人員認出價過低未同意,僅編號第16號、第18號的2輛中型巴士,各自以2萬1000元、1萬8000元拍定,另有6輛無人喊價。
拍賣過程中,參與的民衆也直言,這批車都是廢物,處理的費用比車子拍賣價值還要高,甚至「殺肉」(拆解)後的零件也沒人要買,部分車連儀表板都壞了。
其中以1萬8000元得標1輛中型巴士的薛先生說,這輛車內部廢棄物太多,處理費用也高,要回去拆解看看還有沒有殘值、利潤,且車輛的電池也完全不能用,可能只剩下部分線路、馬達等,其他車體、輪胎等都沒人要了。
臺中分署表示,四方公司違反和臺中市公捷處簽訂的「臺中市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委託辦理臺中市市區公車免費乘車優惠計劃契約書」契約,累計罰款達5305萬多元,經公捷處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扣押四方公司的財產獲准,移送臺中分署假扣押執行。
臺中分署說,查封14輛電動車後,公捷處依行政執行法第26條準用強制執行法第134條「假扣押之動產,如有價格減少之虞或保管需費過多時,執行法院得因債權人或債務人之聲請或依職權,定期拍賣,提存其賣得金」之規定聲請拍賣。
臺中分署今上午舉辦法拍。記者曾健祐/攝影
臺中分署今法拍14輛四方公司電動巴士,僅2輛中型電巴各以2萬1000元、1萬8000元賣出。圖/臺中分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