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艇大亨性侵被通緝 拒捕遭逮

「遊艇大亨」張志傑涉犯乘機性交等罪被判刑九年,他去年畏罪潛逃被通緝,警方圍捕逮人,張男企圖拔槍遭壓制、上銬。記者蕭雅娟/翻攝

五十一歲張志傑在軍情局服務廿年,曾派駐美國、法國、墨西哥,中校退役後創立幸福遊艇公司,名下游艇出現在多部偶像劇中,在遊艇界被稱爲「遊艇大亨」,綽號「張約翰」;逃亡前曾以二八○萬元賣掉一艘法國制三十九呎豪華大型雙體帆船。

張二○一七年間曾撿屍酒醉女子性侵,獲緩刑卻不知悔改,同年底在錢櫃下藥性侵女子,遭依乘機性交罪判刑四年二月;二○一八年再對另名女子下藥未遂,遭依欺瞞使人施用三級毒品等罪判刑六年,二案定應執行刑九年。

張經檢方保護管束,從二○一八年六月起七年,每日至士林分局社子派出所報到,去年六月他判決九年徒刑後逃亡,遭撤銷緩刑通緝,另有毒品勒戒通緝和侵佔罪通緝。

警方查出張男除了原女友,又在夜店結交廿三歲女子,讓女方租屋供自己躲藏,打點生活起居,屋內架設脫逃繩索,備有迷彩僞裝服,準備隨時逃亡。

士林警方本月五日在淡水山區產業道路埋伏,趁張男返家攔截逮人,張企圖逃跑,手摸向腰間時被四名刑警撲上擒抱壓制,身上起獲一把克拉克手槍、十一顆子彈;住處搜出一把改造掌心雷手槍、五顆子彈,藍波刀、登山刀、電擊器、防彈背心等證物。張被解送後遭撤銷緩刑的強制性交案,入監執行,槍砲罪嫌另案移送,租屋女子涉藏匿人犯罪嫌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