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艇大亨下藥性侵判9年逃亡成通緝犯 拔槍對警遭壓制狼狽落網

張男企圖拔槍,遭警方壓制、手腳上銬。記者蕭雅娟/翻攝

有「遊艇大亨」稱號的男子張志傑,在錢櫃對女子下藥性侵,遭因乘機性交等罪判刑9年,去年6月起張男畏罪潛逃遭通緝。士林警分局專案小組埋伏多日,在淡水山區產業道路圍捕到案,一度張男還準備拔槍射擊,警方火速壓制取走其腰間手槍,共計查獲克拉克手槍、改造掌心雷手槍等證物,全案依法歸案、發監執行。

張志傑綽號張約翰,經營幸福遊艇公司,被遊艇界人稱「遊艇大亨」,但他曾2017年間撿屍酒醉女子,並於在大佳河濱公園性侵得逞,此案獲緩刑卻不知悔感,當年12月又在錢櫃下藥性侵另名女子,遭依乘機性交罪判刑4年2月,2018年1月又對另名子下藥未遂,遭依欺瞞使人施用三級毒品等罪判刑6年,2案定應執行刑9年。

士林警分局指出,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命令自2018年6月起至2025年6月止,張男應至住居所轄區派出所登記報到,他卻在去年6月遭重判9年後畏罪潛逃,未按時至本分局報到,遭發佈強制性交、毒品及侵佔等案通緝。

士林警分局今指出,專案小組埋伏、跟監數月,本月初發現張男出現在淡水山區產業道路,立即上前圍捕,從腰間準備拔槍射擊,警方迅速擒抱壓制在地,取出其腰間的拉克手槍1把、子彈11顆,並在到他藏匿處所,發現他在窗邊架設脫逃繩索,共起獲散裝的改造掌心雷手槍1把、子彈5顆、藍波刀1把、登山刀1把、瑞士刀1把、電擊器1只、防彈背心、迷彩僞裝服1套及逃生用繩索1捆等證物。

全案依強制性交等罪嫌解送歸案,並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移送法辦,並已發監執行中。士林分局呼籲,槍枝嚴重影響民衆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將持續打擊犯罪、檢肅槍枝。

張男發監執行。記者蕭雅娟/翻攝

警方查獲張男,並查獲2把槍等證物。記者蕭雅娟/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