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騙賀一航、徐乃麟母施打禁藥 臺版《我不是藥神》判刑5年定讞

藝人賀一航。(資料照)

電影《我不是藥神臺灣真實發生,8年前男子林永弦大陸輸入含「阿魏酸」成分針劑謊稱可以治療癌症誘騙已故藝人賀一航施打,徐乃麟也因此讓患有膽管癌母親禁藥最高法院依違反藥事法林男重判5年,併科罰金300萬元,沒收犯罪所得逾千萬元確定。

原名林詠耀的林永弦在11年前透過友人介紹認識賀一航,他向對方表示可以提供針劑治療其腸癌,不需開刀,賀一航陸續購買施打,2012年賀一航接受腸癌切除手術後未接受化學治療,2019年6月3日死亡。

林因賀一航的緣故結識徐乃麟,他知悉徐母患有膽管癌在2014年拿6支禁藥給徐,供其母親施打;林男陸續以此方法,號稱其活化細胞藥劑能治癒癌症等各種病症,欺騙政商界及藝人購買施打,賺取暴利

臺中分院一審斥責林男吹噓禁藥療效方式,販賣、轉讓其所輸入之禁藥,藉此詐取財物,破壞醫療秩序,判處5年徒刑,併科罰金300萬元,犯罪所得人民幣750萬元、美金100萬元、新臺幣1565萬元沒收,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