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人高中前董事長盛天麟 判刑4年5月定讞

前新北市及人高中董事長盛天麟。(本報資料照片

84歲的前新北市及人高中董事長盛天麟,長期私吞學生輔導費、業者回扣,獲利上億元,臺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刑度,依業務侵佔等罪判囚4年,另判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盛天麟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他須入獄服刑

人國小及幼兒園與及人高中是盛紫莊史冊夫妻生前所創立,史冊光臨終前囑咐長子盛天麟負責及人高中業務,次子盛平麟負責及人國小(含幼兒園),盛天麟爲從2005年到2016年擔任及人高中董事長。

盛天麟2006年起將學校之收入納爲己有,並向廠商索取回饋金、回扣,以中飽私囊,他犯後坦承他所參與的部分情節,但避重就輕否認有業務侵佔、背信、違反商業會計法之犯行,且屢屢推諉卸責於其他共犯,或辯稱並未實際領取不法款項

一審認定盛天麟犯罪所得高達1億414萬5260元,僅繳回1542萬9487元犯罪所得,依業務侵佔等罪判處盛天麟4年徒刑,另判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二審僅就原判決就沒收部分金額之計算及是否宣告追徵部分有違誤撤銷,量刑仍判處4年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