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夫護孕妻勒斃小偷「不會戰技」 法官:當陸戰隊只割草?
▲2014年10月25日,何男與懷孕8個月的妻子回家,正好撞見張姓竊賊。
2014年10月25日晚間,家住北市石牌路的何姓夫妻返家,發現慣竊張俊卿闖空門,爲保護有孕在身的妻子,海軍陸戰隊退伍的勇夫何柏翰上前壓制小偷至死,一審判決何男防衛過當,依過失致死罪判刑3月。今(16)日高院開庭,何否認使用戰技,稱服役時擔任文書工作;法官不信,「我們國家的陸戰隊,只有割草?」
31歲的何柏翰海軍陸戰隊退伍,平時熱愛健身,當晚與47歲慣竊張俊卿扭打,並將他壓制在廁所地上,等警方到場時張男臉色發黑,送醫後不治。士林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地方法院認定,何男身材精壯,緊抓衣領壓制,未注意可能導致張男窒息,造成張家人難以撫平的傷痛,屬防衛過當,判處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2年。
何男不服上訴,稱是爲了保護懷孕妻子的安全,當時情況相當危急,只想制服竊賊。他說,當時如果選擇不反抗或是打輸,很有可能就會變成2屍3命的悲劇,應屬正當防衛、沒有犯意,該判決無罪。張男家人不滿,表示張俊卿雖然行竊,但不該致人於死,要求731萬元賠償,目前由士林地院審理中。
▲海軍陸戰隊退伍的何男身材壯碩,他認爲自己當時的行爲符合正當防衛要件,如果不反抗可能會造成2屍3命的悲劇。
《蘋果日報》報導,高院今日開庭,張男家屬指控何男下手過於兇殘,加上最早傳出何男以陸戰隊學會的武術、格鬥技壓制,質疑他宣稱服役時在軍中擔任文書工作,是在避重就輕,要求合議庭查明,「就算文書兵也會學」。
合議庭訊問時,何男表示在陸戰隊服役,只有割草、打雜;審判長不信,加重語氣再問,「我們國家的陸戰隊,只有割草?」何男說,他是在烏坵外島服役,到烏坵前有在左營待了1個月,學會游泳和踢正步;審判長再三詢問是否有學其他戰技,何男仍稱只有搬東西、割草。檢方認爲,不論何男會不會武術,皆與本案無關,因何男壓制對方時,已知張男呼吸困難仍沒有鬆手,是防衛過當情形。
▼勒死悍賊護孕妻,陸戰退伍勇夫防衛過當判3月。圖爲何男示範當時壓制竊嫌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