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孕妻勒死賊「防衛過當」!再判賠64萬 勇夫:一定上訴

▲何姓屋主壓制小偷造成對方死亡。(圖/資料照)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臺北市男子何柏翰2014年爲了保護懷孕妻子,勒死闖空門竊賊張俊卿最高法院認爲他防衛過當,2016年判決2個月徒刑,緩刑2年,得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定讞;民事部分士林地院8日判決,他要賠張男父母64萬多元,我無法接受這判決結果,「一定會再上訴!怎麼能服氣!」

海軍陸戰隊退伍的何柏翰,2014年10月25日晚間與妻子一起返回臺北石牌路住處,發現慣竊張俊卿闖空門,爲了保護有孕在身的妻子,海軍陸戰隊退伍的何男奮勇與張嫌扭打,並將對方壓制在廁所內,全程勒住他頸部,張男臉部發黑送醫不治,一審法官認定防衛過當,判處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2年。

高等法院去年9月改判他2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緩刑2年,全案定讞。民事方面,士林地院8日判決指出,當時戴着口罩的張男,已經明顯喘不過氣,臉色蒼白,手部顫抖,何男卻仍持續壓制他的頭、頸要害,導致張男最後休克死亡,何雖出自防衛過當才壓制張男,但他直到警方上銬鬆手,還向警方說「他可能快勒斃了」、「救護車要快一點」等語,顯見他明知張男可能會被勒死,卻沒有停止施力,造成對方死亡,屬於防衛過當。

法官認爲,張男行竊在先,必須爲這起事件負擔8成責任,何男防衛過當造成張男死亡,須負擔2成賠償責任,因此判何男應賠償張父30萬8112元、張母34萬0081元,共64萬8193元,可上訴。何柏翰得知結果表示不服氣,「不能接受判決,一定會再上訴。」其他的等收到判決書後再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