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自費篩檢即起放寬!不限前往國家 工作、求學等因素都可申請

記者洪巧藍臺北報導

國內自費篩檢新冠肺炎規定放寬!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3)日宣佈,國人因緊急情況、工作及出國求學等需求因素,或者外籍人士出境需求,都可到指定院所進行自費檢驗,但每人以3個月內申請1次爲限。至於自費金額約在五千至一萬之間,依各醫院規定而有不同。

▲指揮中心記者會。(圖/指揮中心提供)

因爲新冠肺炎疫情,部分國家地區提升邊境及相關防疫管制措施,並要求入境民衆須檢附相關檢驗證明,國內日前僅開放東南亞、南亞部份國家可因旅外親屬事故重病等緊急特殊因素等條件民衆自費篩檢。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考量國內疫情穩定控制中,基於民衆權益及衡酌國內檢驗量能,逐步放寬民衆因緊急情況、工作及出國求學等需求因素,可至指定院所進行自費檢驗,並取得檢驗證明文件

即起開放自費檢驗適用對象包含:1.居家隔離/檢疫者,因二親等內親屬身故或重病等社會緊急需求,需外出奔喪或探視。2.旅外親屬事故或重病等緊急特殊因素入境他國家/地區之民衆。3.因工作因素須檢附檢驗證明之民衆。4.出國求學須檢附檢驗證明之民衆。5.外國中國大陸香港澳門人士出境。6.相關出境適用對象之眷屬

指揮中心指出,自費檢驗出境民衆,每人以3個月內申請1次爲原則。目前全國指定自費檢驗醫院共18家,提供符合前述適用對象之民衆進行自費檢驗服務。「開放部分民衆自費檢驗COVID-19(武漢肺炎)申請規定」公佈於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機構感染管制相關指引項下,提供民衆參考運用

指揮中心提醒,由於目前國際疫情仍嚴峻,依據疾管署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全球現況皆爲第三級警告(Warning),即避免所有非必要旅遊,請民衆於出境前確實評估所赴國家/地區相關風險及是否有出境之必要,以避免因前往之國家/地區實施相關邊境封鎖等管制措施,致無法返臺。

另提醒自國外返臺的民衆,須配合居家檢疫等相關防疫措施,以降低可能傳播風險,保障自己、親友及周遭人員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