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部給胡蘿蔔 放寬不可抗力因素

爲讓開發商有更多彈性,經濟部上週五和開發商座談時,釋出彈性利多,對於3-1期傾向通案展延,應可望展延半年。另對廠商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的認定樣態決予以擴大,包括國內船舶超出國際平均價格一定合理範圍,船舶因不可預期遲到或未到。還有,在地供應鏈造成成本爭議,或開發商因在地供應鏈造成產能不足,而無法落實在地化生產等都可放寬。

開發商認爲,經部給的胡蘿蔔的確有助和供應商談判議價,但有少數業者開出3-2期購售電合約(CPPA)每度低於5元報價混亂市場,纔是綠電買家錯誤期待的開始,依國際行情及供應鏈報價,船隻上漲1倍,風機上漲4~5成,每家CPPA售價都高於5.5元甚至逼近6元,低於5元根本是「天方夜譚」。

也有開發商說,正因歷經3-1歷程,才知道3-2遭遇的困難和風險,風場一座動輒上千億元,有心要在臺灣永續發展的廠商,不會忽略眼前問題先去搶標,把問題延後處理,屆時又重蹈3-1期行政契約簽約一再展延或更改內容的覆轍。不嚴謹廠商反而可以得標,不啻「劣幣驅逐良幣」。

據悉,初試啼聲的西班牙風電鉅商伊比德羅拉(Iberdrola)前幾年來臺插旗,財務能力並不弱,該公司去年底還公開表態,希望3-2期如期投標,但經過供應鏈詢價及CPPA議約,發現與原本規劃差距很大,IRR投報率不佳,透露其可行性投資已被母國投審會拒絕二次,希望能展延。法商EDF雖和臺亞風能合作3-1,但已表態不參加3-2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