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遭妻焚身命危 獲補償170萬
北市1名醫師因遭妻子潑灑汽油縱火,一度命危,臺北地檢署審議後補償醫師170萬元。(本報資料照片)
林姓女子因懷疑醫師丈夫外遇、指控對方家暴,要求離婚未果,2018年10月趁丈夫返家午休時,將汽油潑灑至丈夫身上後縱火,林夫一度命危,還連累稚子遭燒傷。
林夫以他被妻子縱火燒傷毀容、無法排汗,治療逾1年,身心俱疲,申請被害補償,臺北地檢署審議後補償林夫170萬元。
檢警調查,林夫原是北市某知名醫院內科醫師,與妻子登記結婚後,2018年2人在北市光復南路租屋,育有8個月大的兒子,但2人常吵架,警方多次接獲夫妻倆互控家暴的報案紀錄。
2018年10月19日上午,林女至北市天水路購買工業酒精及酒精燈,返家後再到加油站買汽油,當天中午林女將汽油灑在午休中的丈夫身上,進而點火,林女縱火後跑到樓下向店家求救:「我家失火了,有嬰兒在裡面!」。
警消獲報趕往救火,並將一家3口送醫,林女丈夫頭、頸、胸及四肢多處2、3度燒燙傷,總面積達40%,醫院一度發出病危通知,林女則是手臂燒燙傷,男嬰也有燒傷,母子均無生命危險;檢察官偵訊時,林女辯稱她從沒想要殺死丈夫,對自己犯行表示後悔,北檢前年依殺人未遂、公共危險等罪起訴林女,全案法院審理中。
林夫日前申請犯罪被害補償,北檢依據臺大醫院鑑定報告,發現他因燒傷造成頭臉、頸部醜形,皮膚排汗功能喪失,已達重傷程度,加上林夫聲稱病人常問他燒傷狀況,對他打擊甚大,他因傷花了1年時間往返診所治療,身心俱疲,北檢審議後補償林夫醫療費、減損勞動能力、精神慰撫金合計17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