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富地控美孚彭誠浩案交付審判聲請遭駁回

法院裁定書指出,億富地控告彭誠浩及全球人壽副董事長彭騰德等7人,經北檢檢肅黑金專組前檢察官熊南彰偵結後,以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億富地於是向高等檢察署提起再議,高檢署檢察長駁回再議聲請,不起訴處分宣告確定。

億富地隨後依法向臺北地院提起交付審判,經合議庭對照偵查卷內資料,尚未符合刑事訴訟法有關「足認被告有犯罪嫌疑」規定而應提起公訴情形,則檢方原處分於法並無違誤,億富地聲請交付審判的理由,還是以偵查期間內容爲主,對原處分加以指摘而請求審判,理由不足,應予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