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燈泡命案王景玉聲請「停止審判」 高院駁回抗告

高院昨日(27日)駁回王景玉聲請停止審判抗告。(圖/東森新聞,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內湖4歲女童燈泡命案士林地院日前開庭勘驗兇嫌王景玉與父母會面錄音檔,內容提到想用200萬求和解交保。不過,王先前也向法院聲請停止審判遭駁回,並委由律師抗告,但臺灣高等法院昨日(27日)駁回抗告定讞。

士林地院本月21日開庭勘驗王景玉與父母會面對話的錄音檔,發現內容除了吵着要吃鳳梨酥、巧克力等,還想用200萬和小燈泡的父母和解,「我想要交保啦!你去問律師!」結果反遭父親大罵,「你殺人,怎麼可能交保!」此外,王的父母也教他開庭時要向受害者家屬下跪道歉,也不能嗆法官,要讓他們覺得還能教化纔有活命機會

此外,王景玉今年6月首次開庭時說詞反覆還頻頻嗆聲,辯護律師以「就審能力疑義」聲請停止審判,但遭到駁回,他不服再委由律師抗告。臺灣高等法院認爲,案件目前仍在士林地院審理中,除非有特別規定否則不得抗告,且裁定書上的「得抗告」屬誤載,27日駁回此案定讞。

對於王景玉要求停止審理還想和解交保,小燈泡的父母在勘驗會面錄音檔當天並未出庭,只是委由律師團出面並表示,這樣做可能會引發大衆輿論,除了會影響訴訟進行外,也會造成被害者家屬的壓力